城立方业主状告重庆协信地产开庭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4-02 15:59:00

业主:上当了,承诺的精装房成了清水

开发商:有约定,合同是清水房,装修是赠送

事件前情:业主张先生于2011年12月购买了一套位于大学城区域的一套精装修房——协信地产旗下的协信城立方项目。在其双方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示此房交房日期是2013年12月30日之前。在2013年12月26日,业主张先生接到协信地产发出的接房通知,并与12月30日到达现场,在协信地产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行验房手续。在验房中,房屋中的相关质量问题导致业主张先生无法接房,直至2014年1月18日,业主张先生才勉强验收合格予以接房,张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按照《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逾期交房,开发商应按照条款规定的万分之二十予以支付违约金。

协信地产成被告

2014年4月2日星期三早上十点整,在重庆市沙坪坝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就此事进行了开庭审理。被告:重庆协信地产公司,原告:协信城立方业主代表。

庭审中,原告方提交了一份《业主接房验收表》,表上清楚罗列在被告方协信地产工作人员陪同下验房时,检查出的房屋质量问题,如墙纸严重破损、院馆门有损坏、主卧双控开关损坏、地板严重不平等。被告方针对其陈述的质量问题表示无异议。然而事件在此时出现逆转,被告方协信地产的代表律师提出,原告方所提出的问题与今天法庭所受理的问题不相符。原因在于,所呈现的问题仅是装修上的问题,我们违反的仅是装修条例,在主合同上,我们与购房者签订的是清水房的销售合同,装修只是我们赠送的部分,所以请求法庭驳回原告方的诉求。

精装修房成清水房?!

业主代表以及在旁听的业主们慌忙翻阅自己手中的购房合同,大呼“上当了”“受骗了”。原告方向法官陈述:“我们买房时根本没有注意到合同上还有这样的陷阱,当时只是让我们签合同,我们就签了,而且合同附件上也明确有装修标准等附页。”被告方代表律师补充声明:“我们是以主合同为主,签的是清水房,我们的交房标准就是清水房,装修部分是赠送的部分。”

一业主打趣说:“不用审了,早挖了坑让咱们跳了。”

庭审结果:业主代表愿意与协信地产予以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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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立方业主状告重庆协信地产开庭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4-04-02 15:59:00
协信城立方业主叙述,“买房时置业顾问告知他们买的是精装修房,装修标准是1600元每平米,就因为看重他的精装修,他们才愿意在此买房。”今天上庭了才知道,“我们大家都被忽悠啦,签清水房的合同卖精装修房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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