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推房地产税立法 不动产登记制度应先行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3-05 09:39:00
【税收授权立法背景】
税收立法中由授权立法占据主导地位的局面是由我国的社会、历史发展背景及现阶段的发展情况决定的。
我国曾先后在1984年、1985年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授权。其中1984年的授权于2009年6月废止。国务院依据1985年全国人大有关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的授权,制定了数量众多的税收暂行条例。
在我国的特定时期,税收授权立法使各种税收法律关系能够及时得到调整,促进税法体系日渐完善,在客观上起到了积极作用和推进了税制改革。
不过,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税收授权立法已然不合时宜。目前,过量、不当、失范的税收授权立法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导致了行政权力的膨胀,延缓了财税法治的进程。对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明确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写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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