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向邱女士追收物业费已经不是一两天的事了。邱女士在芙蓉南路的新房去年交房,但因没打算装修,所以一直没收房。近日,邱女士接到物业公司电话,要她全额补缴一年的物业费。既然没有入住,物业费能不能打折呢?
事实上,2010年实施的《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已明确,已办理交付手续但未使用的物业,物业服务费按照90%交纳。但采访中,不少市民感觉“被多收了物业费”,不知情的市民认为,物业公司应当主动告知,让物业消费更加透明。
打不打折,看有无产生水电气费
“我没有收房,也要交物业费吗?”邱女士原本以为,不收房就可以“躲”过这笔费用。业内资深人士赵先生分析说,如果房子竣工验收通过,业主无正当理由拖延收房是不合理的,物业费也应从书面通知办理交付的次月计算。
市民徐先生则遇到过开发商违约。交房时,徐先生被墙上多处空鼓吓了一跳。整改期间,物业公司给他减免了两个月物业费。徐先生回想起来有些愤懑不平,实际上,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也规定了,整改期间的物业费应由建设单位交纳。
记者采访了两家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均提到一个概念——“空置房”。何谓“空置房”?湖南省物价局12358热线答复,只要新房没有产生水电气费用,就属于“空置房”,物业费按照90%缴纳,但老房空置不在此列。
据了解,有的物业公司收费时直接打折,有的小区则是半年一滚动,多收的物业费,直接滚入下一个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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