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局和住建委向国土部和住建部报送小产权房查处情况,昨天在国土资源部网站发布。北京建议,对小产权房进行分类处理,6种情形的小产权房要依法拆除。对“已建未售”的部分符合相关政策条件且质量合格的,建议可补办审批手续或纳入政府公租房等政策房。对“已建已售”的小产权房,建议处理时先行研究政策及操作方法。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这仅是北京作为全国清理整治“小产权房”的试点城市向国家两部委提出的建议,具体政策还需等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再出细则。对于处理已售小产权房的基本原则是:“绝不让违法者、钻空子者占便宜”。
北京建议部分小产权可补手续
北京建议,对“已建未售”的小产权小区或房屋,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应“既处理人,又处理事”。其中进行没收处罚的,由政府组织具体落实程序,不得“明没收,暗返还”。对房屋进行质量与安全检测,对质量合格并符合政策的,可补办用地等审批手续或纳入公租房等政策性房源范围。
对“已建已售”的小产权小区或房屋进行处理,需先行研究政策及具体操作办法。
建议依法拆除6类小产权房
经检测鉴定,房屋质量达不到国家或北京标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又不能采取可行措施予以整改消除的
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总体规划为一般农用地、基本农田的
占用土地为一级水源保护区的
占用公共道路、绿地、河道、高压供电走廊、压占地下管线的
严重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的
破坏或影响文物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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