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特大城市严控新增供地 尺度待明晰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2-21 11:00:00

据财新网报道 今后,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除了生活用地及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但是,何谓“生活用地”,是否包括商品房用地;“原则上不再新增供地”如何执行,成为房地产市场的最大悬念。

2月20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上述规定。但是,这个政策今后如何执行,尺度如何把握,依然并不清楚。(相关链接:新土改落地进入倒计时 存量农地或先期试点)

特大城市严控新增供地

此前的1月10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曾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中央要求东部三大城市群发展要以盘活土地存量为主,今后将逐步调减东部地区新增建设用地供应。

此次《通知》还要求,今后,全国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目标将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后备耕地资源不足的地方,相应减少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这对土地稀缺的东南沿海省份可能会造成影响。

根据《通知》,今后,国土资源部将严格审核城市建设用地,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控制东部地区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建设用地规模。这对三大城市群今后的发展,影响甚大。

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王小映表示,中国特大城市常常开发过度,中心城区高楼林立,公共绿地、公园很少,造成诸多“城市病”,诸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控制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把更多土地留给民生工程,是必要的。

对被新政策“除外”的“生活用地”,是否包括普通商品房用地,王小映表示,生活用地应是相对于生产性用地而言的,主要是与居住、民生工程相关的用地。但是,他也指出,“生活用地”并非严谨的土地分类概念,政府应该明确其内涵和外延。

关于“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红线”,王小映表示,全国各地城市差别较大,中小城市的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大一点,大城市则小一点。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则指出,目前人均建设用地的说法很多,有些人甚至认为超过140平方米,但超过100平方米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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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除了生活用地及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但是,何谓“生活用地”,是否包括商品房用地;“原则上不再新增供地”如何执行,成为房地产市场的最大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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