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发出通知,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免征契税。该通知出台后,立马引发民众一片热议。
有网友说,这下不用为了买房而假离婚了;也有网友说,这下可能为了买房得假结婚了。专家提醒,假离婚和假结婚都存在风险,一旦弄假成真就得不偿失了。
普遍认为是利好但有漏洞
夫妻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可免征契税,对于这条新规,业主小陈认为是一条利好的消息,“我结婚的房子是我父母出的首付,理所当然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老婆一直就在提加名字的事儿,还曾经为这个有点不太开心。”
201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这一规定引发了夫妻间房产证“加名”的热潮,以及对加名后房屋权属发生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社会热议。
如今,新规一出,就有网友称“新婚姻法太坑啦,还好有这个补一补”。
不过,也有业主指出,虽然是一项利好,但是也有漏洞。
变更婚姻关系避税?
网友晒出了一套方案:AB共有一套房想卖给C,首先把房产过给A,AB离婚,然后AC结婚,再把房产过给C,AC离婚,AB再复婚。这是“夫妻之间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新政近日发布后,网上广为流传的段子。
还有另一种,比如一处房产500万元,A(男)要卖给B(女),契税会达到15万元,可能会出现为了省下15万元的契税,A跟B结婚,换名后再离婚的情况。并且假结婚不仅会免掉契税,也会免掉房产交易中其他的税种,比如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这样的段子似曾相识。曾记否,二手房买卖按转让所得20%征税时,离婚也被认为是“避税法宝”。“离婚——结婚——再离——再结婚”的“避税法”让本该严肃的税负变动略显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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