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路事件”引起流转纷争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亦时常有一些负面案例暴露出来。
据中国之声 《新闻纵横》2014年1月23日报道,从2013年初开始,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内陆续有多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人去钱空,众多储户的存款也无法兑付。
并且,在外来社会资本进入农村时,也会出现农户利益无法保障的问题。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前独家报道,曾经的“先进典型”山东枣庄市阴平镇银苗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及其理事长邵长宝,身背1090亩土地流转抵押贷款跑路。
“大户”邵长宝成了当地流转土地抵押贷款的“跑路第一人”。留在他身后的是80万元的农民工资和300万元的土地融资债务,以及被扣押在银行的金陵寺村1000多亩土地使用权证。
农业部相关人士此前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针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导致的‘非农化’和‘非粮化’问题,历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了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保障农民土地流转主体地位等政策要求。
对此,李昌平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外来资本不会真正考虑农民的利益。他认为,今后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应该主要依靠内置金融方式,并限制外部金融资本的进入。
中国人民大学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严瑞珍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市场经济下,无论哪个主体,农地经营风险问题都很难避免,主要还是要让经营主体有收益,同时能够获得金融、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到,引导企业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合适的种养业,同时要防止资本进行非农化生产。近日刚刚出炉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此前,中农办副主任陈锡文也表示,“现在没有多少人是愿意到农村租了土地继续种粮的,很多土地被转租之后非粮化、非农化的现象必须要被遏制。”针对土地流转要有规矩,要有底线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