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法规须调整
目前,土地流转已经进入迅速发展阶段。但是流转过程出现了诸多问题。
此次“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针对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规范的实施办法,建立配套的抵押资产处置机制,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提出,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强制推动,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认为,原先的土地流转更多是户与户之间,现在越来越多的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对此要设定准入门槛,原则上不鼓励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民土地,准入后要进行监督,防止非粮化、非农化倾向。
“沿土地流转法律法规的发展脉络可以看出,每次文件的出台都顺应了基层发展的要求。”一位北京市农委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现在为适应不断出现的土地流转新问题,确保农民利益,目前中央正在抓紧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相关法律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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