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完善制度建设 避免自住房变成投资品

来源:新京报 2014-01-17 07:41:00

自住商品房是北京去年推出的重要调控内容,备受各界关注。1月13日,北京首个自住房开始进入现场提交材料的阶段,工作人员举手等着买房者按顺序登记信息。

1月13日,北京首个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开始接受现场登记。当天,大约1800户保障房轮候家庭向恒大·御景湾递交了材料。

自住商品房是北京去年推出的重要调控内容。以限售价、限套型为主要特征的自住商品房,也获得了众多买房人特别是刚需置业者、保障房轮候家庭的关注。去年底,恒大·御景湾网上申购就有14.8万户报名申购。北京也在持续增加自住商品房供地。

自住商品房的推出受到很多买房人的欢迎,但目前自住商品房推出过程中,也开始暴露出一些问题。为使自住商品房政策更好地落实,发挥预想的作用,新京报邀请多位业内人士发表意见,期待自住商品房的建设和供应真正实现好事办好。

“一房难求”短期内或难改变

新京报:自住商品房现在优先面向北京保障房轮候家庭和京籍单身无房户,这降低了很多非优先家庭例如通常说的“夹心层”买上自住房的几率。日后是否会出现夹心层“自住房买不上,商品房买不起”的情况?

刘晓光:自住型商品房摇不上,商品房买不起的情况肯定会存在。为了解决自住型商品房的供需矛盾,可能就需要政府增加或者细化申请自住型商品房的限制条件。

陈云峰:自住房和保障房的供应量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很大差距,所以仍然会出现一房难求的情况。从目前来看,“夹心层”自住型商品房买不上,商品房买不起的现象确实存在。尽管这种情况会随着保障房和自住房供应的增加有所缓解,但近期还无法根本性地解决需求问题。

张鹏:当下,根据北京限购令,外地人在京买房需要有5年的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随着时间推移,市场新增的购房需求会越来越多。夹心层买不到自住房的现象肯定存在。限制购房资格并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应该加大供应量才能够根本性解决供需矛盾。

胡景晖:对于夹心层买不上自住房,不需太多担心。因为目前自住型商品房的供应量很大,应该能够解决相当一部分夹心层的问题。只要政策坚持下去,供应就可以保障充足。

自住房对市场冲击有限

新京报:还有观点认为,自住房推高了商品房地价。你如何看待自住房对商品房房价的影响?不同类型商品房所受影响是否一样?

刘晓光:就单个项目,开发商在拿地的时候,除了竞地价之外还需要竞配建自住型商品房面积,为了平衡收益,开发商肯定会抬高纯商品房部分的价格,或者将纯商品房部分干脆做成高端项目。这样在单个地块内,会推高商品房价格。从整体看,目前自住型商品房主要集中在五环范围外,对于市区的商品房项目不会造成冲击,即使有影响,也只是对位于五环外的普通商品住宅而言。至于高端楼盘项目,因为其客群上存在根本差异,所以也不会受自住房的影响。

张鹏:自住房的出现导致普通商品房的供应量缩减,将会拉高商品房的价格。现阶段,自住商品房的出现肯定会影响客户的购买心理,造成一部分原本有购买商品房意向的群体,转而购买自住型商品房。但是自住商品房项目的数量有限,许多买房人还会回流到商品房市场,自住房短期之内对市场的冲击、价格抑制作用不会很大。

胡景晖:自住商品房的入市,会分流走很多原来要购买商品房的人,缓解商品房恐慌性情绪,避免了大量初入社会的年轻人集全家之力购房的情况出现。整体考虑,自住商品房对跟其价格接近的普通商品住宅的影响会较大,而高端楼盘不会受到什么影响。

要避免自住房异化成投资品

新京报:自住房要比周边商品房便宜30%甚至更多,未来即使要交差价的30%,可能依然有巨大的投资获益空间。您如何看待这一情况?自住房的退出是否适宜直接再入市?

刘晓光:因为政策硬性规定了价格上限,自住型商品房价格要比周边房价低30%左右,所以投资获益空间肯定存在。但这一类产品实际上应该是针对中等收入人群推出的限价房,其退出仍然应该指向市场。

陈云峰:自住房的投资获益空间确实存在,这是制度设计时的缺陷。但是因为自住型商品房是购房者和政府共有产权的一种产品,所以自住房的退出,不适宜由政府进行回收之后再卖给符合条件的自住房购买人。但自住型商品房的增值部分,应该同政府分享。目前有关这方面的制度上还不完善,但应该未雨绸缪;如果控制不好,自住房也会沦为投资品,而违背了这项政策的初衷。

胡景晖:自住房带有一定的保障色彩。再上市年限要受约束,溢价部分要跟政府分成,个人认为投资获益90%以上都需要同政府进行分成。因此,应该不会出现大量投资性需求涌向自住房。

自住房出售应接受社会监督

新京报:为了避免自住房异化成投资品。自住房二次入市,如何规避现在二手房交易常见的阴阳合同问题?

陈云峰:因为有共同产权,对于自住房房产应该有明确的评估值,产权机构要有备案。阴阳合同的问题还是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解决。现在更应关注一些无法通过技术手段加以规避的问题,比如如何避免权力寻租的问题。自住商品房应该是对全社会公开的。只要是对某个单位、系统或者区域定向出售的,都容易出现权力寻租。所以自住型商品房的出售,必须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且应加大监督力度。

张鹏:阴阳合同的问题肯定会存在,并且较难被监管,具体还要看政府机构是否会有所作为。

胡景晖:目前阴阳合同存在空间很小,因为政府近些年来对于最低过户价的调整力度很大,现在很多区域最低过户价和实际市场价格差异不大,因此阴阳合同也没有存在的意义。通过加强政府管控和舆论监督,自住房未来的二手交易应该也可以避免这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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