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区探访:小区外未移交道路现管理真空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1-06 08:17:00

紧绕在小区之外的道路,是小区居民的必行通道,很多这种小区外路都是由开发商或其他建设方铺建,完工后再移交给市政等部门进行管理。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小区周边的道路虽已实际投入使用但却迟迟未完成移交,在此过程中的停车管理、道路修缮、配套设施安装等方面出现管理真空。

案例1

大兴宏大北园西侧欣旺大街

汽车乱停乱放两年 交管部门鞭长莫及

李先生家住大兴区宏大北园。因小区西侧的欣旺大街还没有移交,在此处停车又不会被贴罚单,小区门前乱停车现象一直得不到解决。

1月3日下午5点多,记者来到宏大北园小区西门。西门外的欣旺大街长约400米,宽约10米,4车道,是小区居民出行的必经之路。路两旁和中央各停着一排私家车。从小区西门进出,停放在路上的车遮挡着行人和司机的视线。路北侧,停着数十辆无牌机动车,附近居民称,这些车也都停了很长时间,可能是车贩子停的。

李先生说,两年多来,西门门口汽车乱停、黑车挡道等问题大家反映过很多次,但迟迟得不到解决。小区门口停车不仅影响美观,还造成秩序的混乱,拥挤的道路阻碍消防车通行,还会给居民带来其他安全隐患。“就因为这些车,小区门口发生过多次事故,我每次带孩子过马路都得多加小心。”

对此,西红门镇政府工作人员称,欣旺大街宏大北园路段属于“大市政”,暂时还未完成移交,交通、卫生等问题,他们都无法接手。镇政府接到居民反映后,询问交管部门得知,“没有移交就没有执法权,交警没法贴单子”。该工作人员称,一直以来,镇政府也只能采取人工劝告的方式缓解该小区门前停车乱象。

案例2

朝阳华贸城东侧清苑路

千米路段没红绿灯 行人过道见缝插针

朝阳区清苑路与地铁13号线北苑站接驳。清苑路东西两侧有北京华贸城、天润福熙大道等多个居民小区。

“这条路是附近居民通往地铁的必经路。”家住清苑路附近的李先生称,清苑路中段近1000米的路面上,没有红绿灯,也没有人行横道,更没有过街天桥,居民上下班坐地铁都得横穿马路,高峰时的路况也非常混乱,对行人造成了很大安全隐患。李先生说,居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过,但一直没有任何改善。

近日,记者到现场从北苑站出发,沿着清苑路一直向北,经过清河营南街、清河营中街两个路口,近1000米长的路上没有红绿灯、人行横道等交通指示标识,直到水岸南街路口才能看到红绿灯。这条柏油路宽约20米,路上的井盖凸出地面,来来往往的行人过马路都是“见缝插针”,看到前后两辆汽车间隔较远,就从中间奔跑着穿过马路,人车抢行问题严重。

“没有红绿灯,过马路确实很危险。”一位行人称,尤其是早晚高峰的时候,行人只能和机动车司机“比胆儿”,谁胆子大谁就先过。“年轻人能跑得快,反应也快,老人和孩子们过马路就更危险了。”

来广营乡政府工作人员称,他们曾多次接到附近居民的投诉,乡政府也一直在和各方协调,但清苑路及附近地段现在还归开发商管理,目前还没有移交给市政部门,相关的配套设施暂时还没办法安装。

对此,清苑路附近居民均表示,既然路已经通车很久,理应给大家一个安全出行的环境。“我们实在不想每天胆战心惊地过马路,希望有关单位能加快红绿灯等设施的安装进程,为居民营造方便、安全的出行环境。”

案例3

昌平流星花园三区西侧文华西路

晴日扬尘雨后泥泞 路面残破无人修补

近日,昌平区流星花园三区业主反映,小区西门外道路一直无人维护,平时尘土飞扬,雨雪过后泥泞难行。

业主王女士介绍,大概从2009年开始,西门外道路开始脏乱不堪,无人维护。同时,附近回迁房建设,又经常有大型运输车从这条路上经过。经过汽车长时间的碾轧,路面早已经严重变形。“路面残破得不像样儿,也一直没人给修。”王女士说,平时渣土车一过,便很容易因为颠簸而遗撒,弄得到处是尘土。“每天出去买菜都得换双旧鞋、戴上口罩,实在太脏了。”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西门,只见横在小区外靠近龙禧一街近500米的一段路仍是土路,路面坑洼不平。每隔不远,就有一处大坑,过往车辆不停地躲闪,稍不注意,车身便随着大坑向下沉陷、颠簸。十字路口旁,工地运输车拐弯时,车上的渣土在车辆急停的瞬间遗撒一地。小区西门北侧道路两侧路面,因汽车碾轧出现长达50多米的凸起地带。

霍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称,流星花园三区外文华西路路段为开发商建设。路面很多井盖尚处于凸出状态,该路段其实还差一层柏油未铺设完,目前也没有移交给市政。街道多次告知开发商,对方均表示没有足够资金修补。“平时的垃圾清理工作,也都是由我们临时代为解决。”

律师说法

未移交道路管护权责还不够明确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健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道路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比如,有的小区外市政路由开发商代建,但长期没有安装路灯,那根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新建、改建城市道路项目的功能照明装灯率应当达到100%。与城市道路、住宅区及重要建(构)筑物配套的城市照明设施,应当按照城市照明规划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也就是说,由开发商或建设方代建的道路,应当达到相关的法律规定的标准。

目前,开发商或其他建设方代建道路存在问题的情况比较多。由于代建道路在未移交给相关部门之前,相关部门在处理问题时就没有相应的执法依据,从而形成了一个管理上的空白区,造成了代建道路路灯信号灯安装维护、垃圾清理、乱停车等诸多问题困扰着周边居民。

对于解决代建道路存在的问题,姜健认为,应当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代建道路建设中的权利义务。同时,对代建道路移交前的管理维护,及何时移交应当作出明确细化的规定。

专家观点

到底该由谁来管居民可申请仲裁

“小区外路没人管的问题,如果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小区居民可以向政府申请仲裁。”社会学家王开玉说,根据他的观察,此类问题在城市中越来越多,而解决此类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是,道路的产权到底归谁。

王开玉认为,如果是国家修的路,那么市政部门、交通部门要管;如果是开发商修的路,则需要物业和市政做好协商,开发商完成移交后,才算履行完合同。但是目前缺乏相关法规的约束,“物业、开发商、政府部门之间存在互相推诿、踢皮球,这也就造成了人人都管、人人都不管的情况”。

道路未移交,其实是一个恶性循环。开发商或其他代建单位认为路是我修的,我就有权处理各项相关事务,一旦把路权移交出去,就要面对很多规范。同时,道路移交后,养护部门由于人员配备、设备投入等增大,移交单位往往要缴纳一定养护费用。因此,很多建设方都不愿意把道路移交出去。而他们对道路的养护往往又都是消极的,慢慢地,路上的问题越来越多。养护做不到,居民受影响不说,相应的配套不能达标,市政想接手也没办法接。

这种情况下,业委会可以出面调查解决。业委会要调查清楚,谁修的路、怎么交接的、有什么具体的合同。业委会还要在物业、开发商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充当协调人的角色。协调不成,“业委会再以法人组织的身份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如果问题很长时间没有解决,地方政府、街道办事处就应该承担起道路日常的清洁、维护工作,“起码要保障居民的生活秩序、交通秩序”。王开玉表示,同时要提醒购房者,购房不仅要看小区围墙内部,还需考量小区外的马路,“开发商修路肯定不会白修,成本都是算到房价里面去的,有的小区外路也是业主们的共有财产”。(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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