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小贴士:盘点你所不知道的物业那些事儿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1-04 16:19:00

事件五:业主不知公共设施的收益哪去了

新的《物权法》规定,电梯间、外墙等属于公共设施,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这些共用场所要经营广告,首先要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其收入也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按照《物权法》,电梯间、大堂入口往往都有时时更换的广告,这部分广告收入,属于利用公共空间经营所得,理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然而,即使业主在账目上能够看到这笔收入,它却不会被发到业主手中。因为按规定,这些钱应该用于补充物业费的不足、业主的其他各项开支或规划房屋的维修基金和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物业从中可以收取一些管理费。但问题在于,房屋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基金被物业公司花在了哪里?花了多少?业主往往既不知道自己赚了多少钱,也不知道钱是被如何花掉的,钱都在物业手中,业主没有知情权和支配权,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事件六:催缴物业费无权停电停水

如果水电是被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停掉的,作为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的“传声筒”,物业公司定期会收到欠水电费的业主名单,然后根据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的要求来停水停电。但对于抄表到户的楼盘,停水停电都是由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派人。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不少业主都遇到过因为物业费没有及时缴纳,就被物业公司擅自停水停电。但实际上,物业可以通过打电话、发传单、上门等方式来催促业主或租客交付物业费,却没有权利采取“停水停电”的手段,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业主有权起诉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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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小贴士:盘点你所不知道的物业那些事儿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4-01-04 16:19:00
居住在小区内,遇到停电、漏水、车位被占等情况时,业主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找物业,物业公司是小区的“总管家”。 从本质上来说,物业公司就是为小区的业主服务。实际上,这位为业主服务的“管家”掌管着整个小区的公共设施资源、公共财产和原本属于业主,而业主却并不知情的种种营收。而对于业主来说,在某些情况下还要受到这位雇来的“管家”的胁迫,更多的时候,业主们并不清楚自己花钱到底买来了什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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