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只承担收益不承担风险?
作为2013年的新生事物,北京自住房在政策上仍有许多值得推敲的地方。
比如,政策规定自住房价格要比周边商品房低30%左右,购买后5年内不得上市,5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换句话说,政府只考虑5年后卖房收益的30%,却不考虑5年后房价万一下跌的风险承担,是否是默认5年后的房价确定一定比现在高?又有哪些因素让其肯定5年后房价一定看涨呢?
从以往推行的各类保障房来看,价格也是一路看涨,部分被保障人群一开始买不起,后来拿到了号攒够了钱,却发现还是买不起。
2008年,“两限房”的价格是每平5000元左右,2013年,自住房的价格是每平22000元,不可否认5年来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但增长是否同步就很难说清楚了。肯定的是,普通人群尤其一线城市人群需要承受的房价底线迅速攀升、越来越高。
再者,自住房的价格是建立在当前房价的基础上再低30%,换言之,当前的高房价在政府看来是正常的、默认的,压根没想让房价降回到合理区间。
自住房的出台除了让刚需群体细分化,对北京的整体房价而言,在短期内似乎很难看到效果。而自住房也并未触及地价过高、土地财政、政商合一等问题,很难不让人联想到,这是为了应对无法完成年初承诺的房价调控目标而仓促出台的政策。
不过,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房地产市场既然存在,那么就一定会有涨有跌,才符合市场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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