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叫停“小产权房”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11-25 11:41:00

正当不少人做着“小产权房转正”的美梦时,两部委祭出“当头一棒”。

  11月22日,国土部和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坚决遏制最近一些地方出现的违法建设、违法销售“小产权房”问题。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杨遴杰指出,“该《通知》与此前发布的有关小产权房的政策基本要求是一样的,但当前小产权房再度升温,此时再次发文是为了表明当前态度。”

  借机炒作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也就没有土地证等证件。然而,近段时间以来,有关小产权房可能转正的猜想,让“缺证少保障”的小产权房火了一把。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此前,一份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布的“383方案”中提到:“对已经形成的“小产权房”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收入,有条件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多地二手市场“闻声而动”。据报道,北京(楼盘)最大的“小产权房”集中地太玉园小区,10天内房价每平方米上涨了将近1000元。

  “这是一种误读。”国土部相关人士对媒体表示,《决定》中有关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表述,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成,农村的地要变成城市的地,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研究总监薛建雄也表示,不少房地产中介以及开发商都借此来炒作。但实际上,小产权房的价格并没有出现特别领先市场的表现。

  “千万别买,让小产权房转正,想都别想,三中全会也没说小产权房可以入市。”华远董事长任志强近日就公开怒斥小产权房的违法性,认为允许其入市就跟让其他违法犯罪合法化一样。

  紧急降温

  面对炒作风潮,官方再也“坐不住”了。

  《通知》强调,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要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通知》同时要求,地方国土和住建部门对“小产权房”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摸底,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分类处理意见。

  在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杨遴杰看来,“该《通知》与此前发布的有关小产权房的政策基本要求是一样的,但当前小产权房再度升温,此时再次发文是为了表明当前态度。”早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就已明确规定: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

  “转正”无期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小产权房”的总量或已超过70亿平方米,如果按每套100平方米来计算的话,相当于有7000万套小产权房。目前看来,小产权房违法是现实法律中毋庸置疑的事实,但此次两部委针对小产权房下发的通知中,仅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那么,对于已建、已售小产权房该如何处置?

  北京市国土局副局长李军对媒体透露,去年开始,北京开展的清理小产权房的工作,基本原则就是要杜绝新生,逐步地处理遗留问题。针对已建已售的“小产权房”,李军表示,这一遗留问题目前也正在进行处理,将选择个别区域进行试点,目前试点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但北京从未考虑让小产权房转正。

  “小产权房的处理肯定会是一个长期缓慢的过程,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薛建雄告诉记者,小产权房问题应该在社保与土地挂钩制度、集体土地与国有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完善后解决,具体来说,其一是给失地农民(小产权房占用的土地)社保和就业,然后将小产权房转成大产权;其二是拿同等面积的城市建设用地来换,比如一些工业用地多出来,转成农民耕地,然后把小产权房转成大产权房。

  薛建雄直言,上述两个方法,对政府来说成本都非常大。这就意味着需要向小产权房业主征收较高的土地出让金,而小产权房业主也并不一定会同意。我国小产权房规模之庞大,给处置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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