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用“做加法”思维化解楼市调控的尴尬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10-25 10:04:00

行业观察

  要合理引导住房消费预期,消除恐慌性需求,应调整好供地结构。不应该一味强调控制土地的供应,而是应该优化土地的供应结构。

  据国家统计局22日发布的数据显示,9月,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有69个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同比上涨;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同比涨幅更是首次同时超过20%。从目前的趋势看,部分城市或难完成年初确定的房价调控目标。

  面对严峻的形势,各地纷纷出招应对。23日出台的“京7条”在继续强调限购、限贷等措施的同时,加大了限价房的供给,首次在调控中做加法,拓展了调控的内容与方法。虽然其政策效果还有待观察,但传递出的信号是积极、稳健的。

  近十年来,楼市几乎每年一调,甚至一年两调。但是,在限供、限购、限贷、限价、上调首付门槛、房产税试点、二手房征20%个人所得税等几乎是清一色做减法,“重拳”频频出击的同时,房价亦如一匹脱缰的“野马”一路走高。这种“愈调愈涨”的“尴尬”,充分暴露了传统以做减法来抑制需求的调控政策的“缺陷”;增加有效供给,在调控政策中做加法,丰富了调控内容,效果值得期待。

  楼市调控政策既要稳住商品房价格,又要有效增加保障房的供给。要厘清政府与市场在住房问题上的功能与边界。“住有所居”,与“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共同构成我国民生政策的主要内容,表明住房保障已成为城镇居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因此,保障老百姓“有房住”,应是政府的基本职责,追求的是公平,要“应保尽保”;“住好房”则是老百姓的个人偏好、自主选择,依靠市场去实现,价格上更多的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解决民众的住房问题不能只靠市场,更要靠保障房政策的落实。

  要合理引导住房消费预期,消除恐慌性需求,应调整好供地结构。不应该一味强调控制土地的供应,而是应该优化土地的供应结构。各地应在充分考虑民众保障房需求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的要求制定本地保障房政策实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保障房用地优先供应、保障。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市场需求提供商品房用地,从而让老百姓“眼中有房、心里不慌”。

  既保障住房供应,又严防房地产泡沫,需要让政府与市场“双轮驱动”。现在楼市问题的主要矛盾是保障房建设的严重滞后、供应的严重不足,政府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把“拖欠”的功课补上。当然,不是说再来一次房屋保障上的“大锅饭”,政府大包大揽,而是应引进市场机制,让政府、市场与个人在保障房体系建设中有个合理的分担。至于目前价格已偏高甚至畸高的商品房市场,则应谨慎处理好“土地财政”与“土豪暴利”之间的关系,继续严控投机性需求,为改善型、自住型、经营型需求的实现,营造一个良好、宽松的市场环境。既要防止商品房价格的盲目上涨,也要防止其断崖式下跌,引发其他经济、社会问题。

  “控”与“放”、“减”与“加”,向来就是相对、辩证的。选择实施的时机、掌握好相互间的“度”,则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一种考验。只有让政府与市场各归其位、保障房商品房各行其道、民众各得其“所”,楼市调控政策才能取得预期的积极效果。

  江南一木(学者)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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