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负责人:自住房五年内不得出租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3-10-25 08:22:00

北京市具备购房资格的家庭,能以低于周边房价30%的价格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本市户籍无房且单身年满25岁的人士,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可以优先购买。但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昨天,备受关注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政策浮出水面。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这种与“两限房”不同只限制房价,但不限制购房人收入标准的“单限房”,将由开发商组织摇号,并参照保障房摇号流程接受区县房管部门监督。

怎么住?

买了“单限房” 五年内别出租

曾经作为“单限房”试点的中铁建长阳国际城小区,在入住一年多就出现了违约出租、出售的情况。

按照当时的合同约定,长阳国际城的业主在房屋交付两年内不得转租、出售。而在此次《意见》中也写明,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

●解读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里所说的“转让”,既包括产权的转让,也包括使用权的转让。因此,5年内“单限房”不得出租、出售。

怎么卖?

获利交三成

政策规定,“单限房”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房产证上会显示房屋性质为“自住型商品住房”。本市规定,购房人取得房产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果有增值,应当将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解读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土地出让时,政府也让出了大约30%的土地收益,因此如果购房人借此获利,需要缴纳利润的30%。为了防止买卖双方用“阴阳合同”来逃避这30%的差价,相关部门将采取措施,促使成交价格符合该区域的房价水平。而目前这笔费用是以税款还是其他形式缴纳,相关部门还未出台具体政策。

怎么罚?

骗购最高追刑责

政策中规定,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开发商要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北青网房产陈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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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建委负责人:自住房五年内不得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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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具备购房资格的家庭,能以低于周边房价30%的价格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本市户籍无房且单身年满25岁的人士,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可以优先购买。但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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