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我们的房子该怎么办?是自动续约再延长几十年的使用权,还是根据当时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或是还有其他新办法?近日,随着“以房养老”政策受到广泛关注并开始在一些地区进行试点,“房子使用期限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再次变得迫切和现实起来。
全国其他省市房地产使用权为70年,而太原大部分房产只有50年,房屋产权到期时间更近,在房地产新政的背景下,这种情况会不会影响普通老百姓住房?许多市民希望了解有关政策。记者日前走访了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A太原的房子使用权大多50年
所谓房地产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国家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不得高于70年。在全国其他省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以及周边石家庄、郑州、济南等二三线城市,房地产权均为70年。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表示,此前太原市开发商从政府手中所拿的地的土地使用权,从30年至70年不等。为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后来太原市统一为50年。现在,全市住宅用地使用权出让基本都是50年。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普通建筑和构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100年。从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一般50年便是普通房屋的寿命。因此,太原市的50年并不违规。目前,太原市的房屋中,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建筑大约占到2/3,这些房屋以6层左右的砖混结构为主。以建筑物一般的设计使用年限以50年为限,房产使用权设定为30年、50年或70年都属合法。
B 到期后再付高额费用?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中,居住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而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可是,土地使用权的到期,实际上也意味着房屋整体所有权的到期,这也正是人们担心50年后房子该怎么办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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