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以房养老 房产权应为200年以上或永久使用

来源:光明网 2013-10-12 09:33:00

国务院日前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按计划该政策会于2014年上半年试行推广。

我国有60岁以上老年人1.78亿,目前养老的经济模式主要是子女赡养、退休金、社保金。历经十余年讨论的“以房养老”终于进入实践阶段,由此再度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赞成者和反对者,不一而足。

目前,“养儿防老”的观念仍然影响着这一代老人。什么是“以房养老”?推行这项政策会遇到哪些阻力?广为讨论的70年房屋产权问题如何解读?就此,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发表了他的看法。

“以房养老”是养老模式的一种探索

“以房养老”是指老人通过抵押房屋产权,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以房养老”是对当前养老模式的一种探索,但不是一定要通过银行反抵押的形式,老人也可以通过出租房屋获得租金,用来养老。除此之外,还有养老保险、养老金等各种养老形式。目前来看,子女养老是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

美国、欧洲很多家庭出租房屋中的一间给留学生、年轻人,租金也足够养老,这也可以叫“以房养老”。养老本身有多种方法,“以房养老”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70年房屋产权是“以房养老”最大阻碍

从中国人的传统文化上来讲,资产有一个继承的文化观念。把房屋抵押给银行,养老完成后房子被拍卖,子女可能不同意,老人自己也感觉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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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房养老 房产权应为200年以上或永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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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按计划该政策会于2014年上半年试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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