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旧城改建项目需多数居民同意

来源:北京晚报 2013-09-29 09:21:00

住的棚户区要不要改造,将由居民说了算。昨日,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旧城区改建项目在实施前,必须先取得大多数居民的同意,才可以进行改建;房屋的征收(即拆迁)至少要两次征询居民的意见。

旧房征收区县政府负责

今年,北京将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将中心城区平房院落修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城中村边角地整治和城乡结合部改造4类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计划用5年时间,改造527个中心城区棚户区项目,惠及居民23万户。

通知指出,《实施意见》适用于全市实施旧城区改建范围的房屋征收项目。旧城区改建具体包括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平房区院落修缮、危旧房改造(不含解危排险等紧急情况)、城中村边角地环境整治等项目。具体到实施主体,旧城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由各区县政府来负责,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区县政府也可以委托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来承担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征收补偿方案需公示

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意见》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保证民生,旧城改建以及房屋的征收,可以说是由居民“说了算”。

首先,在旧城区改建计划确定后,先要征询拟改建范围内产权人、公房承租人的改建意愿,大多数人同意了,方可进行旧城区改建。其次,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还将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如果多数产权人、公房承租人不同意征收补偿方案的,区县政府应当组织由产权人、公房承租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及时公布修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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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旧城改建项目需多数居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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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的棚户区要不要改造,将由居民说了算。昨日,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旧城区改建项目在实施前,必须先取得大多数居民的同意,才可以进行改建;房屋的征收(即拆迁)至少要两次征询居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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