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闲置土地查处力度
除了对土地出让规模作出限制外,安徽省在上述意见还对该省建设项目实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即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颁发划拨土地决定书时,土地使用权人要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金或划拨价款总额的5%缴纳开竣工保证金。按期开工的返还50%,按时竣工的返还全部剩余保证金。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 扣除,扣完为止。
此外,为了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此次意见还明确表示,安徽将对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土地,按照土地出让或土地划拨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2年的,依法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方式及时处置。
事实上,早在去年7月1日国土部就颁布了《关于闲置土地的处罚意见》,要求地块闲置超过两年,地方主管部门将有权对该地块进行无偿收回,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却存在一些问题。
就此次安徽的新政重申对闲置土地的规定,安徽省国土部门表示,为了使新规落到实处,安徽将在全省开展土地出让金和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并要求各地将贯彻落实情况和清理结果向安徽省人民政府上报。
“相比江苏的政策,安徽省此次不但限制土地出让规模,同时也重申对闲置土地查处的规定,这对房地产市场影响比较大。因为开发商看到市场好,就加紧开发卖房,一旦市场不好,那么就囤地,坐等地块涨价,所以对出让规模和闲置地块联合作出规定,即限制了开发商的投机行为,又有效地促进开发商尽快开发地块,促进商品房尽快上市,楼市的供应量就会因此上涨,对楼市价格也将起到稳定的作用。”房地产行业专家陈晟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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