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认定不明晰、强制执行环节未打通等造成“退出难”
“廉租房退出难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其中最重要的是管理部门缺乏相应的执法权。”市房改办公共租赁处处长翁国元告诉记者,原建设部、民政部出台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后,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事实上走法律程序存在不少障碍和麻烦,上述廉租房的案子法院一年前就开庭了,判决还没下来。希望廉租房退出能打通强制执行这一环节。”翁国元说。
而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廉租房退出依据之一是住户收入资产动态信息,一旦住户的收入资产超出保障标准,就应退出。“由于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刚刚建立,家庭收入等信息尚不完备,造成大量廉租房腾挪不出来。”秦玲介绍,为了让保障房住户“进得来也出得去”,我市早在两年前就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民政、公积金、公安、交通等9部门目前已实行信息联网,“源头防控,可以为以后的退出减少很多麻烦。不过,这一平台在运行过程中,部门间沟通还有不少障碍,有的部门担心‘惹麻烦’不愿提供相关信息。”
另外,人性化的保障也让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承租户继续留下,“有的住户刚刚过了收入线,但那又是唯一住处,不可能将他们立刻清出。”翁国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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