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全世界对住宅征收房产税的国家和地区有40个左右,都是经济发达地区。但遗憾的是,迄今为止,还没有用房产税抑制房价上涨的成功经验。18世纪末,美国就开始征收财产税,到19世纪中期各州普遍开征了财产税,但扣除通货膨胀因素之后的统计显示,从1997年到2006年美国房价总体上涨了57%。1991年日本为了调控房价,创设了地价税,但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房地产泡沫破灭后,1998年地产税被停止征收。
韩国2005年开征了综合房地产的持有税,试图抑制房价攀升,但是事与愿违。
开征房产税要达到什么目的
既然无法像舆论所希望的那样达到抑制房价的目的,那么开征房产税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其实,在我国,房产税并不是一个新税种。早在1986年,我国就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这个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在当时的环境下,房产税并未覆盖居民住宅。这个暂行条例将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列入免征房产税的范围。从那时起,房产税在我国基本上就是面向经营性房产。
不过,1998年房改之后,我国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起来,房价大幅攀升,地方政府通过卖地赚得盆满钵满,土地财政开始成为地方发展的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
不同机构的统计都显示,卖地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占比越来越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曾引用过一组数据,1999年~2012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接近15万亿元,年均超过1万亿元。其中,2011年土地出让收入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高达60%以上。
“我国对居民持有的住房没有开征房产税。但由于城市土地国有,政府在土地供应环节处于垄断地位,地方政府获得了高额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张俊伟说,但城市对土地出让金收入的高度依赖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比如推高房价、产生房地产泡沫、导致经济扭曲等。可以说,伴随着房价的持续快速上涨,土地财政的弊端已充分暴露了出来。开征房产税,是重构地方政府收入体系,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夯实基础的一个重要手段。
这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是重提房产税的重要原因。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告诉记者,地方政府都严重依赖土地财政,但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土地越来越少,当有一天土地卖完了,地方政府该怎么办?用房产税来取代土地财政是现实的选择,虽然从目前来看,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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