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变现迷雾
王觉的资本变现过程充斥着迷雾。刘路分析说,首要的疑点是,西藏大有的退出有无政府审批和资产评估。
工商档案显示,西藏大有成立于1998年4月,地址为拉萨市宇拓路71号(与王军波住址相同),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等,2004年1月被吊销营业执照。
西藏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10月1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显示:“经藏劳计(1992)066号文件批复,同意区老龄委成立下属区大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2000万元全部为流动资金,其中,财政拨款1000万元,贷款1000万元。”西藏大有最初的国有性质确信无疑。
“如果在退出大有华都之前,西藏大有还是国有企业,那么股权转让必须要经过政府审批和资产评估;如果在退出大有华都之前,西藏大有已经改制,不是国有企业,那么西藏大有本身的改制也是需要政府审批和资产评估的。”刘路称。
早在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规定:“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要经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的审批……转让国有企业产权前,必须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的规定,对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内的企业资产认真进行评估。”
2013年9月3日,时代周报记者致电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称“西藏老龄办”),该办工作人员称“没有(西藏大有)这个企业”,且“国家规定老龄委不允许办公司”。而西藏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人员也称没有西藏大有这个企业。
鉴于西藏大有的成立基于“藏劳计”相关文件,本报记者致电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在该厅工作多年的一位蔡姓办公室主任称,没听说过该企业,对前述1000万财政拨款一事也不知晓。
另外,王觉的壳公司虚实难辨,资本过桥平台迷雾重重,此为第二个疑点。
1995年,西藏大有曾向青岛市东部地区开发指挥部(青岛市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出具一份出资证明,称大有工贸在大有华都的出资,由西藏大有“负责筹集解决”。但西藏大有的注册时间是1998年,何以能提前开具出资证明?
2001年3月青岛市工商局高科园分局的一份文件显示:大有工贸于1993年5月在该局登记注册,企业性质为集体企业。而1996年大有华都的“联合大厦”项目说明书中则称是“西藏自治区在青岛设立的国有窗口企业”。既是国有窗口企业,又为何是集体性质?
2013年9月初,本报记者在青岛工商局反复查询大有工贸,获得的结果是不存在该企业。
“昙花一现的壳公司,如此乾坤大挪移地转换,目的是为了王觉的资金过桥。但其过桥的路径也让人疑窦丛生。”刘路称。
相关财务资料显示,1996年1月11日至1997年4月22日,大有工贸完成了对大有华都的852万资本金投入。其中的434.25万元,由青岛保税区鹰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直接汇入大有华都账户,西藏自治区驻青办事处汇入大有华都账户17.75万元,西藏自治区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汇入大有华都账户30万元。
由此看来,大有工贸对大有华都的投资,并非完全来自西藏大有。刘路指出,上述西藏自治区驻青办事处等三家单位的出资如果是临时借贷,那为何不通过西藏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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