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中所有李俊岭的签名,统统都是假的!”
据李亚非介绍,房产局的相关材料显示,自2008年起,李晓辉先后3次,以买卖的形式,将证号为“20080961”、“20090151”、“20091522”的3处房产(2套为住房,1套为门面),从房主为李俊岭的“总房产证”上分割出来,而临泉县房产局为其办理了转让过户手续。
“全家人都被瞒着,有一点可以确定,李晓辉从他奶奶那里把‘总房产证’偷了出来。”李亚非告诉记者,“李晓辉还骗她奶奶在一张纸上签了一个字,说是替他爷爷看病借钱用的。”
李晓辉的所作所为让李家上下感到愤怒,不过,让李家人无法理解的是,作为相关权利人,他们一直被蒙在鼓里,房产局为何帮助李晓辉顺利地办理了过户手续?
李亚非向记者出示了他们在房产局复印的过户材料,并指出了其中存在的多处“一眼就能看出的破绽”:
第一次过户的卷宗中,没有询问笔录;转让人李俊岭的身份证为临时身份证,在1992年就已过期。
第二次过户的卷宗中,有经办人王元东、程慧玲对转让人李俊岭做的询问笔录,地点是房产局三楼转让科,时间是“2009年3月4日”,并有“李俊岭”的签名。
“这都是伪造的!”据李亚非解释,2008年6月,医院就对李俊岭下达了病危通知书,他没有任何行为能力,家人一步不离地在医院看护。“他怎么可能去房产局做笔录呢?”
更让李亚非感到不解的是,“办理过户的过程中,询问人是王元东,审核人是王元东,最后替李晓辉代领房产证的人也是王元东”。
第三次过户的卷宗中,同样也有询问笔录,地点同上,时间是“2009年11月13日上午9点30分”,并附有“李俊岑”字样的签名。
“这简直是假得离谱了,人都死了5个月了,还能做笔录吗?”李亚非告诉记者,李俊岭于2009年6月6日去世,他同时出示了当时的火化证明。
“材料中所有李俊岭的签名,统统都是假的。”李亚非认为,“3次过户,仅凭李晓辉一个人是完成不了的,显然房产局有人滥用职权。”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必须买卖双方当事人亲自到房产局,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才能办理。出让方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月26日下午,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临泉县房产局采访,法规股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王元东当时是转让科的临时负责人,“他已经两周没来上班了,检察院和纪检部门都找他谈过话了,他现在随叫随到,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
“实际上,具体经办人就是王元东。”他告诉记者,材料上出现的“程慧玲”已经退休了,“王军”本人根本就不知情。“因为询问需要两个人,所以就把他们的名字写上去了。”
他承认,房产局的工作中存在“失误”,但他表示,“王元东一直声称自己没有错误,单位也不好对他作出什么处理。”
据李亚非反映,李家人找过县房产局局长杨森,要求房产局撤销为李晓辉办理的3张房产证,但是他们被告知,现在还不能认定其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才能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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