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近日在回复市人大代表陈长钦《关于保障房装修的建议》时说,拆迁安置房装修后交付不现实,但我市将通过样板房试点装修的模式,倡导拆迁安置房统一装修。
陈长钦代表在建议中提出,一些保障房与拆迁安置房采用“毛坯房”形式交付,这种形式存在不少缺陷。因为现在大部分安置房和保障房是电梯房,业主自行装修势必增加电梯负荷,影响电梯使用安全与寿命。而且各个业主入住与启用时间各不相同,装修时间长短不齐,早期入住的业主将遭受长期困扰。加之当前人工费及材料费不断上涨,业主自行装修将增加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陈长钦代表建议,保障房与拆迁安置房应粗装修后交付,实现拎包入住。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表示,对于保障房与拆迁安置房的装修问题应区别对待。公租房和廉租房是我市正在大力发展的两类保障房,对这两类保障房,我市的做法与代表的建议不谋而合。近几年,这两类保障房均坚持完成室内装修,配备洁具、煤气灶、抽油烟机,餐厅和客厅铺玻化砖,卧室铺金刚板,室内装实木门等,可实现拎包入住。而拆迁安置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普通商品房。如建设单位进行装修,这部分成本将计入销售价格,而且这类保障对象因本身经济、审美等差异,对装修需求差别也较大,进行统一装修会产生二次装修造成的破坏结构、增加成本、浪费和扰民等现象。因此,对拆迁安置房最好是通过样板房试点,倡导拆迁户统一装修。(来源:福建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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