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96101现场新闻
记者张静雅/文
郝笑天王巍张静雅/摄
线索: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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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拒配合调查5处违建被曝光
15天内不自行拆除将被“强拆”
继“冻结房产交易手续”后,本市打击违建再出“重拳”,今天,本市治违专项行动首次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违建信息。记者昨日获悉,公告中5处已被冻结房产的违建需在15日之内自行拆除,否则区、县政府将予以强拆。这5处违建涉及东城、西城、朝阳、房山和昌平5个区,面积达到618.9平方米。
全市治违首发拆除公告
日前,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查处居住区内违法建设流程,包括联合认定、冻结房产、约谈教育、媒体曝光和强制拆除五个步骤。截至8月19日,全市已经有318处违建房产被依法实施冻结。
今日,市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在《北京日报》发布公告,对全市5个区县5处已实施冻结房屋产权交易手续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统一的公告公示,依法对违建业主做出拆除违建提示,并重点表明逾期仍未拆除的,区、县人民政府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涉及5区619平方米违建
据介绍,公告中的5处违建,均已被冻结房屋产权交易手续,且目前业主拒绝配合调查。违建情况表上包含了违建业主姓名、违建位置、违建基本情况等信息。记者获悉,5处违建涉及5个区,分别位于东城区东四七条、西城区右安门内大街10号院、朝阳区金盏北路晴翠园、房山区长阳镇悦盛路五号院、昌平区北七家镇王府花园明义府。
5处违法建设的面积达到618.9平方米,包括私自搭建阳光房等多种形式。其中,位于昌平区的违建面积最大,达到211平方米,形式为在原别墅房屋周边改、扩建。朝阳区的违建为房屋后院绿地内扩建房屋,达到三层188.4平方米。东城区私自搭建的二层砖混结构违建约140平方米。其余两处违建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的阳光房。
15日内不自行拆除将强拆
公告明确,违建当事人要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逾期仍未拆除的,区、县人民政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强制拆除。
同时,违建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要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前往公告中公示的地点配合调查。指挥部工作人员表示,这样不仅可以让违建当事人知晓自己应依法履行的义务,也让执法机关依法向违建当事人提示了违建被依法拆除的风险,向违建当事人告知了应该配合开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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