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作案多有前科
1989年11月,董某因犯盗窃罪被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1991年11月犯盗窃罪被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释放后又因犯盗窃罪被云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7月16日,董某因涉嫌在徐州市侯山沃村、十里村、翟山村等地入户盗窃,被泉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涉及城郊出租房罪案的被告人中,有前科劣迹的人数居高不下。”据泉山区检察院统计:2011年,此类案件共有39名被告人,其中有前科劣迹者多达21人;2012年此类案件共有47名被告人,有前科劣迹者多达26人。
记者还从泉山区检察院了解到,在该院今年受理的涉及出租房犯罪案件中,结伙作案少,单独犯罪占到案件总数的82%。
办案检察官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出租房居住者不仅安全防护意识薄弱,更由于大多数之间互不相识,关系疏远,案发后被害人往往孤立无援,不法分子得手后往往能够轻易逃脱,单独作案“安全度”较高。
管控缺位防范无力
“房屋出租人大多只出租不管理,没有履行出租人的审查义务,出租房管理混乱是此类案件高发的重要原因。”一名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尽管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但从案件频发现实来看,这项制度形同虚设,城中村租房程序比较简单,没有合同、没有押金,房客只需付一个月的房租就可入住,很多出租人仅仅记下承租人的手机号就不再多问。
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在城郊出租房刑事案件频发的原因中,既有房东片面强调经济利益,对租房人员身份和背景不闻不问,也有相关部门疏于对出租房治安监管,以致不法分子瞄准城郊出租房管控不力频频出手。
泉山区检察院一位检察官曾经办理过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件,据犯罪嫌疑人供述,出租房是直接从吸食毒品的朋友手中转过来的,他没见过房东,只需每个月把房租打到房东账号上就完事。
预防犯罪还需合力
“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往往都是外来人员。”办案检察官注意到这样的事实:一些承租人收入不稳定,工作“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而他们大多文化层次低,没有接受过正规职业教育,在工作压力和生活压力下走上犯罪道路。
如何预防城郊出租屋刑事案件,办案检察官提出如下建议:健全城郊出租房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街道治保组织、社区、居民小组的优势,聘请兼职信息采集员,建立由老党员、老干部、居民骨干组成的信息网络,逐户逐人进行登记。同时,用工单位与社区信息互动共享,及时反映流动人口用工情况,做到“人来有登记,人走有注销”。另外,还要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教育,提高出租人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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