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峡都市报报道,近日,在福州工作的张先生,到银行办信用卡时发现,名下一套房子产权,居然在3年前就被冻结了。当日,张先生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工作人员又立刻帮他“解冻”了。
房子被蹊跷冻结,又被蹊跷解冻,让张先生很不解。工作人员称,房子是被“内部冻结”,所以张先生不知情。“内部冻结”究竟是什么意思?为何合法取得的房子的产权,却会被“内部冻结”?既然能立刻解冻,为何拖了3年多?
“内部冻结”为何没有法律文书?
张先生纳闷:“没有法律文书,交易中心为何能‘内部冻结’我的房屋产权?”对此,房产交易中心办公室与政策法规处相关人员解释,所谓“内部冻结”,并非法律意义上对个人房屋产权的冻结,而是出于工作需要,在房产查询系统中使用“冻结标识”。
该人士告诉记者,“司法冻结”需要司法机关出具法律文书,“内部冻结”是房产信息查询系统中的一项功能,只限制房屋转让。至于为何张先生办信用卡受阻,“可能是非本系统的人不清楚‘内部冻结’,带来一些麻烦。”
合法取得房产,为啥限制转让?
张先生的房子,是通过合法交易而获得,为何要被“内部冻结”限制转让交易?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称,这套房子是利嘉集团开发的拆迁安置房,初始产权人,是拆迁安置人黄某本。据了解,黄某本得到12套拆迁安置房及店面,但他的亲戚认为,其中4套不属于黄某本,双方发生纠纷。
利嘉集团得知情况后,于2010年1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市房管局撤销黄某本这4套房产的产权证。但是,早在2009年9月,这4套房产中的1套,就以交易形式过户到了张先生的名下。
根据规定,存在纠纷的房产不得转让。因此,2010年1月16日,市房屋登记中心对张先生名下这套房子,作出暂缓转让过户的限制,在系统中标示为“内部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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