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起诉:谁当主体
“其实这种事,最可靠的解决办法是走法律途径,由业主们起诉他(2903业主)。”物业公司张经理建议。业主们则表示,“我们业主希望物业能出面,我们配合物业。”但是据张经理透露,此前他供职于另一个小区物业公司时,也遇到私搭乱盖的情况,物业公司起诉搭建违建的业主,结果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不能作为主体起诉,因为违建侵犯的是业主的利益,而不是物业公司的利益。
也就是说,如果想起诉2903的业主,就要其他业主起诉,最好是联合起来共同起诉。此时如果业主委员会出面是不是更好呢?“我们这里没有业主委员会。”业主们说。究其原因,竟然因为这里是“三不管”地区。“我们的户籍在河西区,但是这里的行政区划在西青区。”据张经理介绍,正是由于这个特殊性,虽有河西区的户籍,但这个小区不在河西区梅江街管辖范围内,又因为没有西青区的户籍,该区也没有一个街接管这个小区;没有街道办管辖,就没有居委会,没有居委会就成立不了业主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因此至今没有业主委员会。
-最新进展
业主想拆一层留一层
8月14日,记者再度联系了西青区综合执法局的杨队长,听到了一个好消息:“业主已经同意自行拆除了。”
随后记者联系了天涛园8号楼反对违建的业主,了解到2903业主确实已经开始对违建进行拆除。“西青区综合执法局的人来过了,要求他们拆除。现在正在拆,但是工头说2903的业主希望与邻居们商量,只拆一层,留一层。大家不同意。”业主张女士说。据了解,之所以比较痛快地答应拆除违建,还和前几日大风有一定关系。“他们自己都说,那天大风刮得他们搭的那个二楼的楼顶都晃。”张女士透露。但被破坏的通风口和避雷针还没有恢复原状。
记者手记
违建为何司空见惯
采访中,业主们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如果他(2903业主)只建个阳光房,我们也就算了。盖成这样,影响大家安全了。”记者看到天涛园内很多高层的公共部分,都有私搭的阳光房,就在8号楼旁边几幢楼的楼顶,同样也有违建,貌似阳光房,有的还支起了阳伞,打造休闲区。8号楼的业主表示对这样的违建可以容忍。
为什么业主们在退无可退、楼房安全受到影响时才站出来?是维权难、维权成本高。没有执法权是物业最坚实的挡箭牌,在没有执法权的情况下,是否尽及时的劝阻、举报等职责了?小区内满目皆是的违建,就是答案。综合执法部门工作量大,对待违建举报及时处理可能有一定难度,但是业主们表示自己找过该部门,后者却说没记录,中间有误会?走法律途径,时间漫长,差不多要两年才有最终结果,执行又常常遇到难题,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靠松散的业主群体面对这些,对精力、财力都是挑战。面对重重困境,能忍的就忍了,违建就安心存在了。
与此同时,私搭乱盖却是风险小收益大。虽然相关法规对于私搭乱盖行为有处罚规定,但是很少得到执行。建违建违法成本低,如果没人查,好处却是很大的。就算有人举报了,也未必有处理结果,否则北京的“空中花园”何以存在6年呢?
对违建打击疲软,结果就是守规矩的业主干受气,甚至有人也在一气之下加入私搭乱盖行列,“挽回自己的利益”。天涛园业主就气愤地对物业管理人员说:“那以后谁看好哪片地方就一圈,随便盖什么都行。反正没人管!”结果是劣币驱逐良币—搭违建的占用公共资源自得其乐,羡煞人也!
加大建违建者的违法成本—采访中多人提及。如何加大?加大到多少是合理?需要法律法规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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