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这么多“阳光房”冒出来?】
原因1 开发商卖房子时就留麻烦了
“卖房时就许诺可以搭建‘阳光房’,可以有自己的小花园,很多人看中了这些优势,都会这样做的。”新区、北塘区多位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开发商在设计房屋以及销售房屋时的这些卖点,在很大程度上带来了今天的麻烦,为业主搭建“阳光房”提供了便利条件。
记者了解到,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的老房子楼顶违建“阳光房”还不是投诉的重点,目前投诉主要集中在新开发房屋上,在高层建筑以及别墅区“阳光房”现象更加普遍。
原因2 部分居民为防漏水自想办法
在建筑路一小区,该小区一幢32层高的楼房顶部有“阳光房”在搭建。该小区物业公司相关人士表示,32层的业主是两三个月前才买的房子,现在正在装修,业主跟物业公司反映过说楼顶渗水,想搭一个顶棚防渗水,四周不封闭,物业相关人士表示如果不搭建成房子并不算违章建筑,就默认了该业主在顶楼搭顶棚的行为。
记者来到32层,业主并不在家,只有两名工人在房间内做装修,记者发现,墙角、屋顶的确有渗水导致的墙面发黄的痕迹,在通往楼顶的安全通道上,墙体也有渗水现象。来到楼顶,32层业主的所在区域不仅有两米多高的顶棚,四周的窗框也已做好,四周安装了导水管,楼顶的不少通风设施和管道被业主搭建的顶棚和窗框遮盖。
一位同住顶层的阿姨指着她家房顶发黄发霉的一角向记者抱怨楼顶渗水,她说这也是一些顶层住户搭建“阳光房”的原因,开发商和物业都不管或者处理不好楼顶渗水,居民只能自己想办法遮住楼顶。
原因3 物业监控难,城管执法难
据介绍,小区业主入住时都会同物业签署协议,一旦物业发现有占用公共空间、私搭乱建的情况存在,有责任第一时间上前劝阻,禁止堆放建筑材料,发放整改通知书,同时收集材料上报给城管部门。
但是采访中多家物业坦言,执行起来难度很大。尤其是一些5年以上的小区,有的已出现90%以上房顶漏水,在维修多次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物业对业主建“阳光房”的问题,多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而等到城管部门查处时,违章搭建已经建好。
【什么样的“阳光房”是违建?】
律师:看房屋买卖相关条款
不少业主认为在自家楼顶搭建“阳光房”或者只是搭个顶棚不算违章建筑,那么如何界定在楼顶搭建的“阳光房”是否是违建呢?
无锡市法舟律师事务所的史科蓉律师介绍,界定是否为违章建筑,首先要看所占露台是否为业主共有,如果是业主共有,不管是否搭建成房都属于违建;如果该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那么也要看在相关条约中是否有禁止搭建“阳光房”的条款,如果有相关条款,那么业主也是不可以搭建的;如果该露台是业主私人所有且没有相关条款规定禁止搭建,那么业主想要搭建“阳光房”的话,也要在不影响他人采光、使用等的前提下,报备物业,与物业、开发商沟通协商,并去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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