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岩市政府发文,重新调整了中心城区普通商品住房的界定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大于1.0,单套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单套实际成交总价低于120万元(不含地下车库、车位)。该标准并于当日正式实施。如此一来,新政为许多总价超过100万、未达120万的商品住宅“解套”,缓解了许多购房者压力,减轻他们的负担,或将进一步刺激刚需购房者入市。
为适应楼市发展,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不断改变
这几年来,全国各地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部分地区出现房价非理性增长的局面。为了进一步抑制投机性、投资性购房需求,更好地减轻刚性需求者的负担,普通商品住房与非普通商品住房的概念被提出。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契税税率及营业税方面,如果是普通商品住房,其契税税率为1.5%,如果是非普通商品住房,其契税税率则为3%。对于房子这样大宗的商品而言,这样的税率差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2011年,龙岩市中心城区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一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二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三是实际成交价格低于6300元/平方米。然而,2011年12月,龙岩中心城区住宅备案329套,均价7364元/平方米。如果参照原标准——“6300元/平方米”的均价,在新增楼盘中,只有少数为普通商品住房。不少刚需一族还得因此承担均价超过“6300元/平方米”非普通商品住房标准的契锐、营业税。
为此,2012年2月,龙岩中心城区普通商品住房的标准,又作了修改:一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二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三是单套实际成交总价低于100万元(不含地下车库、车位)。
进入2013年,随着楼市成交量不断攀升,房价也在不断上涨,许多楼盘价格蹿至9000多元/平方米,一套商品房总价超过100万的,比比皆是。原有的普通商品住房之标准,已经不再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行情。7月31日,龙岩市政府重新调整了中心城区普通商品住房的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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