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马力)今后北京新设计建设的高层住宅的楼顶,不得通过开门窗、预留洞口等形式设置与户内联通的平台或晒台,同时高层住宅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市规划委昨日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居住建筑设计水平,依据新发布的《北京市住宅外部设计导则(试行)》进行精细化设计。
小区建筑应高低错落
《北京市住宅外部设计导则(试行)》是今年6月发布实施的,内容包括建筑风格、色彩、造型、材质、屋顶、小区公共空间环境、沿街景观等各个方面。“导则并不是强制性的法规,主要是引导住宅建筑的设计师们,按照导则来提高设计水平。”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称。
对于居住小区的建筑形态设计,如高度、宽度等方面,导则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一个小区的建筑不应该是完全一样的‘排排楼’,应该形成高低错落。而且建筑也不应该过大过宽,特别是建筑之间要留有一定的空间,保证小区的通透。”这位负责人表示。
外观上,导则建议住宅建筑选择暖浅低艳的色彩作为基调色,使城市住宅形成整体亲切、明亮的色彩感受,高层住宅大面积建设应避免选择过于深暗冷色作为基调色。
建筑的外立面材料上,应避免大量使用玻璃幕墙和金属构件,提高住宅节能水平和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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