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个月拆除万余处违建 拆除违建分六步骤

来源:北京晨报 2013-08-15 08:01:00

记者昨日从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获悉,自今年3月底起,截至8月11日,全市共拆除违法建设10114处,约605万平方米。

违建处理流程示意图

单位和个人举报

根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法建设行为。规定要求,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违法建设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表彰、奖励。

物业巡查上报

今年6月,北京正式下发《关于查处居住区内违法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物业企业的行为同样进行了规定。其中要求,物业企业应当加强对管理区域的巡查,发现违建后立即予以制止。同时,报告城管、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并提供业主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房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不履行巡查、制止、报告职责的物业企业,及参与违建的施工、监理、混凝土、物业、经纪机构等企业及从业人员,都将依规定进行处理。

1、认定

由各区县牵头单位组织城管执法、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等部门共同到现场进行联合认定

■认定依据

在联合认定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关于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其中《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明确规定,所有建筑都要经过审批。“按照规划,重点工程由市规划委审批,规模较小的、常规的建筑由区规划分局审批。此外,在联合认定过程中,城管、城建、国土部门还有很多关于“违建”的法规条文。

2、发函

认定后,由城管执法部门向住建部门发函,并向当事人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

限期拆除

《关于进一步明确拆除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有关执行程序问题的通知》规定,执法机关发现违建后,应当制作《限期拆除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则以政府令的形式规定,违建的责令整改期和限期拆除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

3、冻结

由住建部门对涉及违法建设的房产进行冻结

4、约谈

冻结后,由区县牵头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违法建设人进行约谈教育;不配合工作的,可通知其所在单位配合谈话

5、曝光

谈话后仍不配合进行拆除的,可通过媒体对其进行曝光

6、强拆

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执法机关报经市人民政府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制作《拆除决定书》。《决定书》可以直接交付当事人或者张贴于现场予以公告。

由水电气热等供应部门停止供应服务,清退内部人员后,组织强制拆除。

■拆违费用

据一位知情者透露,拆违的费用中大部分要付给拆迁公司。“例如,每平方米混凝土要花费50元至100元左右,其他类型的乱搭建则是每平方米30元至50元。”肯定还要租用施工机械、现场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此外,为了使拆违顺利进行,现场还要派城管等多个部门的执法人员保障秩序,大的执法行动,人员有时多达两三百人,这些人的吃饭、喝水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有时候拆除一个违建,要比建设一个相同的建筑多花费几倍的费用。”

在2009年,国内亿万富翁、百龙老总孙寅贵违建别墅被强制拆除就曾成为众多媒体关注的焦点。根据当时的媒体报道,强拆孙寅贵违建别墅雇用的两台大型施工机械,每台每天的租价是一万元。另外,现场还雇来一部清理施工现场的大型卡车,负责强拆施工的工人大约20名,一天的运费和工资也要几千元。当时,负责拆违的海淀区拆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强制拆除的费用应由被执行人,即违法建设的所有人来负责。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原因,经常是政府财政先行垫付的。

■拆违部门

拆违专项指挥部

今年3月底,北京启动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整治违法建设是一个重要方面。为此,北京市成立了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

据指挥部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指挥部办公室和日常办公机构,设在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消防局、市农委等13个部门为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如今大家都在一起办公,整个指挥部每周都要开一次内部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各自再回到岗位协调,把分内工作任务完成。”

据介绍,专项行动开展后,主责单位就是区县政府,各区县政府要设立与指挥部相对应的牵头单位,即区县指挥部。每个区县情况不一,如朝阳区牵头单位是区市政市容委。违建拆除工作由各区县牵头单位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认定、冻结、拆除、吊销执照等。“责任在政府,组织在牵头单位。拆除现场,并非所有单位都要到场,主要由牵头单位组织”。各区县实际情况不一,具体流程会略有调整。指挥部出《指导意见》,各区县可按照流程参考。

城管等部门

根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明确,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责成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机关实施强制拆除。实施强制拆除前,应当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并确定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等配合单位的职责。

一位曾参加过多次强拆违建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实施强拆违建的工作中,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一般是“主力”。“之前会对违建规模等特点,制定不同的工作方案,比如违建拆除难度较大,事前预估到当事人有可能阻挠强拆、甚至暴力抗法时,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部门将会到现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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