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包括北京在内的多个城市提出要建立二手房交易动态评估体系,以贴近真实市场价格。从这一年开始,重庆、上海开始试点房产税。
今年年初,房产交易差额要征收20%个税的规定被重新提出,并在包括北京在内的多个城市开始执行。
对买房人来说,最低指导价的调高、个税征收的严格执行都导致了购房成本的高企,而房产税试点扩大的预期在不断加强,这就意味着,在房产交易和持有环节都有着不小的税收负担。
市场呈现出一种矛盾状态。一方面,供不应求的市场格局需要将那些存量房逼出来进入市场流通;而另一方面,交易成本的上升则让很多人不具备购买能力。
“我们是不是应该在交易环节征收这么多的税?”胡景晖说,从2005年到现在,交易环节不断加大税收,但并没有起到打压房价的作用,也没有起到促进房产流通的作用,是该反思房地产税收体系了。
在他看来,应该在房产交易环节轻税,而在持有环节重税,这样才能把那些闲置的住宅挤到市场上,增加供应。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新出的《中国住房市场调控与政策》一书中也提到类似观点。在这本书中提到,住房转让过程中,各种税费负担实际均由购买人承担,在住房转让环节征收营业税不仅不能从根本上抑制投资投机需求,反而将加重首次置业和改善性需求的负担,抑制了大部分自住型需求,也不利于增加二手房的供应。建议在坚持和完善限购政策的基础上,降低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费。
其实,就在去年12月,时任财政部长谢旭人发表文章称,要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
但这个计划实施起来并不容易。
“从正常的税制建设来看,增加房产持有环节税收,合并交易环节税收是大方向。”刘尚希说,但税制改革不能抽象地谈。如果从鼓励二手房交易来看,应该减税,但在现有市场环境下,要抑制投机,就不能减少交易环节的税收。相对于北京的房产增值幅度,税收负担是重还是轻?房产增值并不是个人努力的结果,对这部分获益是不是应该征收相当分量的税?
在刘尚希看来,我国现实的问题是房价看涨,而税收的力度不够,控制不住房价的上涨,在这个时候减少交易环节的税负就会造成不好的后果。如果现有的交易环节的税收能做到位,就不会有很多人愿意在房地产市场投机。现在的关键其实反倒是要把现有的税收执行到位。
“房地产税制改革并不是简单的改革,而是关联了很多问题。”刘尚希说,比如地方税,如果对现有的房地产税制进行改革,地方未来要以什么作为主要税种?比如土地制度,我国现有的二元土地结构导致了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税收在其中该如何调整?再比如房地产该如何定位,地方政府与房地产该是怎样的关系?此外,还会关联到房地产调控、管理等问题。
在刘尚希看来,上述这些问题都决定着房地产市场价格预期和发展方向,这些问题不解决就无法推动房地产税制改革。而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大量的时间,目前还看不到时间表。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