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司长赵晖近日在出席“2013年中国城镇化与企业家论坛”时指出,改革要培育城镇内生发展动力,应推进房地产税的征收,逐步提高房地产税占地方政府税收的比重,使地方政府的精力从招商引资向提高城镇人居环境转移。(中国证券报8月12日)
新型城镇化作为“新四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增长和改善民生等方面被寄予厚望。不过,城镇化建设需要钱,这是实实在在的现实,比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公共服务投资、城市养老保险投资等都需要钱。如果没有钱的支撑,没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建设等的支持,城镇化只是将农民赶进城市。没有相应的福利配套和公共服务供给,我国的城镇化就会出现两级分化,这是中国城镇化必须要防止和避免的问题。
但是,钱从哪里来?这是城镇化建设必须考量的问题。住建部官员给出的答案是征收房产税,逐步提高房地产税收在地方政府税收种的比重。那么,房产税能够承担此功能吗,我们又如何理解“逐步”这个词语的含义呢?
首先,从理论或者长远来看,房产税成为城镇化内生发展动力和财力支撑之一是未来应努力探索的方向。因为房地产税税基稳定、产业透明度高、分布均匀、收益原则明显等特点决定了房产税成为地方主体税源和财政收入主要来源要比其他税种有很大优势。站在这个角度来看,要想真正推进城镇化建设,就应该针对房地产行业,在建立地方主体税源方面做文章。
其次,从现实情况来看,房地产行业由于信息公开不透明、居民收入不稳定、税务部门征管力量薄弱等,使得房产税成为地方主体税源还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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