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财政部专家:房产税非降价良方 试点将渐进扩围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3-08-09 09:33:00
贾康:房产税改革的原则是调节高端,美国式的“普遍征收”不适合中国国情。开征房产税应有“梯级差别”。例如,第一套住房不征收,人均居住面积指标应放宽松一些,第二套住房的税率可考虑从低,从第三套开始再按标准税率征收,这样可以使试点较顺利地推进。
房产税的推出一定是渐进的,路径要先从比较具备条件、能使决策层形成共识与决心、容易操作的地方试行,同时需要从高端住宅和增量住房入手。需要给中低收入家庭、中等收入阶层和“先富”阶层吃定心丸,房产税改革不可能覆盖低收入人群,还应借鉴日本模式,明确给予所有人“第一套房不实征”的“基本待遇”。
中国证券报:房产税要实现全面开征需要多长时间?
杨红旭:有些人预计在2014年或2015年,但我觉得没这么快。除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城市外,甚至可能有第三批试点城市,这些试点需要时间。试点不仅涉及税率、税基的最终确定,还涉及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等外部条件。如果未来面向全国普征房产税,不大可能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决定,很可能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要走立法的流程,这个流程会比较长,甚至可能参照《物权法》出台前做法,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因此,房产税的全面铺开估计还需3-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重在长效调节
中国证券报:房产税能否降低房价或有效抑制房价?
陈国强:作为一种长效性调节工具,房产税对住房市场的“疗效”犹如中药,药性较温,见效较慢,远不如“限购”、“限贷”等行政性手段立竿见影。即使在市场机制成熟的欧美国家,房产税与降低房价并无直接相关性。归根到底,房价涨跌主要取决于供求关系。
中国证券报:房产税对调节房地产市场的作用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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