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入住多年后开发商插建两幢楼 居民讨要阳光权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3-08-09 08:50:00 作者:张慧鑫
规划局
规划、开发商及街道
正在协调解决
黄先生说,他们住在7楼还算好的,第一、二两层的住户受到的影响最大,想着每天打开窗户,面前就被一堵墙挡住了阳光,那心情该是多么糟糕。
开发商瞒天过海,新建筑极大影响到了住户的采光,业主没法只能四处维权。小区4幢和5幢的住户还成立了维权委员会,该委员会的李主任说,当时业主在买房的时候,只是被告知会在此建筑一排两层的商铺,大多数业主也是被此吸引过来的,然而现在的情况是,不仅多出了一排商铺,还多了一幢8层的商住楼。业主将问题投诉给开发商后,开发商回答说所有施工都在规划局有备案,是合理合法的,让业主自行去规划局证实。
李主任告诉记者,规划局提供给他们的资料显示,开发商的施工图纸表明楼间距为12米,虽然符合2011年出台的新规定标准,但是一期的售楼时间是2005年,根据当时2004年的规定,楼层间距最低是18米,这种规划显然不符合2004年的规定,真不知道,这种规划是如何获得通过的?
最离谱的是,业主通过实地测量发现,现在商铺与居民楼之间根本不足12米,那么就是说连新规定的楼间距12米的最低标准都未达到。李主任说,由于涉及到4、5幢150多户居民的利益,维权委员会的业主们将利用各种途径去维权。
这家小区的营销经理丘女士表示,开发商施工的方案还有图纸在规划局都有备案,程序都是合法的,建筑商铺和商住楼的情况在业主买房前也都告知业主,未存在任何隐瞒行为。
对此,常州市新北区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商的有关施工资料的确在规划局都有备案,规划局也是严格按照程序通过的,对现在业主反映的问题,规划部门、开发商以及街道等多方正在进一步协调解决之中。对于业主们反映的阳光权问题如何解决,本报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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