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再融资全面放开渐明朗
回顾房企融资历程,再融资禁令发布已长达3年有余。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实际上,从2009年8月17日金地集团42亿元的再融资方案实施后,房企再融资直接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再未有任何获批案例。
时隔3年,上市房企此番纷纷抛出再融资方案究竟意味着什么?分析普遍认为,新湖中宝作为第一家复牌公布预案的企业,或说明针对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的再融资部分放开几成确定之事;宋都股份、冠城大通的融资,则表明房企再融资开闸尺度明显放大。
8月2日以来,券商密集发布30余份地产行业研报,招商、安信、平安等数家券商明确表示再融资可能是全面放开,而非仅局限于“棚户区”。招商证券称,与新湖中宝定增完全投向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同,宋都与冠城的再融资募资直接投向商品住宅。至此,停止了3年的再融资全面放开趋势明朗化。来源:北京青年报 记者齐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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