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委会、物业企业扯皮,不能履职,无法实施应急维修,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由区县住建委或房管局组织代修,同时追究物业企业和业委会的责任。
售房单位、物业企业未按规定实施维修的,由区县住建委或房管局组织实施,同时追究售房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
业主拒不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分摊相应维修费用的,在办理该套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继承等手续时,应先补缴专项维修资金。
施工单位出现虚报工程预算、工程质量不合格等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退回虚报部分资金、承担修复责任,由行政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其违规情况,清出施工单位名录,对其进行资质核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做出相应处罚。
物业企业、相关业主虚报维修范围、虚报工程预算,一经发现,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有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专家观点
“楼顶漏雨的业主有救了”
针对征求意见稿,昨晚,市住建委认证的首批物业管理行业专家舒可心表示,新政策更讲究现实的合理性,尤其是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未按规定申请应急维修的,由相关业主向区县住建委或房管局物业或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代修申请。
“这就意味着,房顶漏雨严重的业主,在物业和业委会都没按规定申请应急维修时,自己也可以作为主体提出申请,避免有的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舒可心表示,要建筑区域内2/3的业主都同意后才可动维修资金,这种做法合法但不合理,“家里泡坏了,还找人来投票才决定修不修,很多业主你还找不到,这就是不切合实际的。”
舒可心称,北京市推出这样的政策,是有一定压力的,也是一种创新。此前,政府主要考虑公共维修资金的安全性,担心资金被挪用,所以限定的条件比较多,使用起来有些困难,尤其在去年暴雨之后,体现得更明显。“该用的时候用不上,政府和百姓都不愿意。”舒可心表示,但是使用比较方便,也就意味着更大的风险。
因为简化了程序,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效率更高了,这也是房屋“受害”业主的福音。舒可心称,为了监管资金使用,市住建委同时提供了一大堆表,要求申请主体填写,其实也是要求物业、业委会之间相互监督,因为一旦使用多了,房管部门的监管并不一定能完全覆盖,“6种紧急情况也是有模糊地带的,所以业主也要有更大的积极性去监管。”
舒可心称,还有一点值得称道的是,政府第一次在公开文件中明确,施工企业可以对工程质量投保险,保险金是从维修资金的成本中出,并不是企业出,这样施工过程中,还有保险公司参与监督,而一旦质量出问题,保险公司可以赔付。
【征集方式】
征求意见时间为7月30日至8月5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bjwyzd@163.com和传真59958506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