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主体税源建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也就是说一个税种成为地方主体性税源,一是地方层级政府从该税种中获得的收入所占比例最高;二是该税种的组织收入规模受经济波动或者时间变动的影响较小;三是地方政府要有一定的自主权。
目前消费税是仅次于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后的第四大重要税种。2012年国内消费税实现收入7872.14亿元,同比增长13.5%。国内消费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7.8%。上述数据不包括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而且是以烟酒等14个应税消费品为征税对象征收的税收规模。如果对消费税进行改革,将资源性产品和奢侈品消费税纳入,那么税收规模将会大幅度提升。
消费税定位为地方主体税源建设,还有利于激发地方政府发展消费型经济,具有很强的激励机制。当前因为消费税地方政府没有分成,所以地方政府围绕居民消费行为的投资也就没有动力。如果消费税收益归地方所有,那么就会激励地方政府将投资转向与居民消费有关的行业和领域。比如物业服务、公共医疗和教育等服务领域和行业,以吸引更多的人气来发展消费。如果地方政府加大养老保险、医疗和就业等投资,则从根本上解决了居民不敢消费的后顾之忧,这就是消费税的正激励机制。
所以,对于消费税改革,不妨提到整个财税体制改革整体框架下进行,而不仅是以节能减排为改革取向。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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