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 7月27日,上海市人大会议上,上海市财政局局长宋依佳作了“2013年上海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说明”指出,由于中央决定今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经国务院批准,2013年发行35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财政部核定上海市的发行规模为112亿元。
由于更多实际工作是依靠区县推动,上海将这112亿地方债作出了切分。市本级留下22亿,而转贷给区政府使用90亿元。根据国家的规定,在市本级上,这笔资金,将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支出,尤其聚焦于民生。
由于城市为国家经济金融中心,上海每年的财政及经济的发展相对平稳,2012年上海全年地方财政收入3743.71亿元。而这个112亿地方债,相对总体的财政大盘并不是一组小数字。
2011年,上海获准的地方债规模为71亿、2012年发行89亿,2013年在去年的基础上又增加23亿。每年,上海的地方债均获得了市场投资者极大青睐,市场的认购也相当踊跃。
由于补入了这部分112亿元的资金,上海对于2013年市本级的预算进行了调整。其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预算由371.5亿元调整为393.5亿元,并新增“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90亿元。
除了这个112亿之外,上海在地方债上今年又有另外一个自主权。自2011年开始,除财政部代理发行外,国家选择了财政实力较强的沪浙粤深四省市启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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