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招商运营工作已被物业接手
为了使商铺尽快运营起来,业主们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多次找开发商交涉,开发商的答复要么是找物业,要么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办事。
“开发商之所以拿合同说事,是因为合同上没有写明商铺运营的具体情况,也没有约定何时开始运营。”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宣传单页上的规划图和运营计划等问题并没有写到购房合同里。业主在买商铺时也没有再跟开发商签其他合同。记者看到,在宣传单页的右下方排着几行小字:“本广告为要约邀请,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本公司保留对宣传单页修改的权利,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
山东崇杰律师事务所孙世强律师告诉记者,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要约邀请可以向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也不需要在要约邀请中详细表示,无论对于发出邀请人还是接受邀请人,都没有约束力。但商品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要约则具有法律效力。
孙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售者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汤米公馆的广告宣传单页是否可以视为要约,孙律师表示要根据广告内容具体来定。
20日下午,记者从汤米公馆均豪物业招商运营部于经理那里得知,均豪物业从今年四月份开始接手商铺的招商运营工作。于经理坦言汤米公馆商铺招商工作很复杂,迄今为止没有什么大的起色。下一步将联合业主和开发商一起协商解决。
对于小区物业接手商铺的招商工作,很多业主表示不满,并质疑物业有没有商场招商运营资质。“一家小物业公司能招来什么重要商家?即便招来了能管理好吗?能盈利吗?”很多业主表示担忧。“这分明就是开发商在拿物业来糊弄我们。”王先生说。
C配套设施跟不上,很少有人来租
回想起三年前摇号抢商铺的场景,再看看现今长毛的商铺,王先生觉得这简直是个讽刺。“华远前期宣传做得很到位,认购的那一天去了六百多人,人太多了就摇号。”认购的地点选在了万达艾美酒店。
“大家之所以抢购就是因为看到了华远的宣传,都抱着投资的心态买的。没想到现在砸手里了,不仅没升值,反而亏了。”王先生说。
三百多个长了毛的商铺的门上都贴着出租通知,但是因为配套设施跟不上,很少有人来租。
临街的商铺还好点,之前租出去过,但现在差不多都关门了。
上百位商铺业主做梦都想不到,三年前自己拼命抢来的香饽饽,如今成了烫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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