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租赁市场整顿大幕掀起
与此同时,有关租赁市场的整顿大幕已经掀起,日前,住建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通知,要求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10类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包括分割出租,吃房租差价、办理假的购房资格等。记者从本市国土及工商等相关部门获悉:房租市场价格上扬后,各种纠纷与投诉不断增多,尤其是租赁市场乱象杂生。除了租赁双方与中介上演的“三国演义”,中介与中介之间的不正当竞争也在增多。
业内人士认为:解决中介行业的乱象,应从行业法律、法规的建立和管理的完善入手。经纪人只要从事这个行业,就必须要纳入到政府管理和行业自律的管理范畴之内。每个经纪人都应建立信用档案。如果能够建立个人的信用档案,投诉、违规都能记录在案,严重的吊销从业执照,这将会对经纪人起到更好的约束作用。链家地产研究员张旭认为,中介市场的规范的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范租赁市场,但解决租金上涨问题的关键在于解决房源缺口。
提个醒
签订租赁合同注意五原则
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租赁双方除了互谅互让外,还应“先说断、后不乱”。针对住宅租赁纠纷的常见问题,提醒大家,在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核实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承租人需核对出租人的身份证、房产证。若该房屋是两人以上共有的,则需要经过所有共有权人的同意。若是委托人来办理,则需核对产权人的委托书(最好是经公证机关公证的)。
2.房屋使用用途的约定。该点约定主要是保护出租人的利益。由于办公用途、住宅用途(家住、单位宿舍、几人合租)对房屋的装修、物品的损耗以及对邻居的影响程度不同,故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使用用途及违反使用用途的违约责任。
3.租金等费用的约定。应在合同中明确房租是否包含水、电、暖、煤气(天然气)的费用、物业管理费及租赁税;若不包含,上述费用由谁承担。另外还应明确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如果是以现金支付租金的,承租人记得要求出租人提供租金收据。
4.物品及装修的约定。检查、清点屋内家具、电器及其他设施,并写入交接清单中。约定好维修责任,以免租赁过程中对于维修责任的推诿。承租人若需要装修的则应得到出租人(产权人)的同意,并尽量详细地形成书面约定。
5.提前解除合同的约定。租赁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出租人急需收回房屋自用、承租人工作地点变动等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这势必会对另一方造成损失。因此,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租赁双方应根据自身情况,约定是否有单方解除权、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及如何补偿等,以防之后的情况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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