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9年
二套房开始成为调控对象
2007年在政策上可戏称作“加息年”。从3月份到8月份,央行共经历了5次加息,8月份就加息两次。到9月份,则正式拉开了针对投资投机群体的政策。其中,针对二套房的流通环节的控制也开始增严。
2007年9月27日,央行、银监会共同发布通知,要求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提高。12月11日,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补充通知规定,以家庭为单位界定第二套房,明确提出第二套房的标准。
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房产政策有所放松。但2009年地产回暖后,针对二套房的政策又加码。2009年12月23日,财政部发布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出售个人购买的、居住不满5年的房屋,全部须缴交营业税,这等于给卖掉首套房增高了交易成本。
可以看出,在2007-2009年间,政策对于改善性住宅的控制,全方面地从金融、税收等方面进行,并主要体现在购买环节和流通环节上。这使投资投机者在炒房成本上有所增加,但对于真正的改善性购房者来说,在房价日益增长的情况下,交易流程变复杂,同时购房成本和压力也陡然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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