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东方特钢污染违建 改变用地性质无人管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3-06-26 08:56:00

据中国商报报道,牺牲环境的发展是饮鸩止渴,破坏环境的获利是断子绝孙。江苏常州武进区的东方特钢,肆意向周围的村庄排放废气,给驻地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无尽的困扰。该企业在环保手续未获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建设项目非法占用土地;使用淘汰设备违法炼钢,戕害环境,遭到村民不断投诉。

粉尘肆意噪音刺耳扩建仍在继续

近日,常州武进区湟里镇村民向中国商报记者反映称:自从铁本事件后,一个老板接手原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东安厂区(原老铁本)资产于2010年1月18日组建常州东方特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特钢”),该企业一直使用遗留淘汰落后设备进行生产,噪音、粉尘污染影响附近80多户村民的生活已有10余年,村民数次向市、区、镇各相关部门反映,均无人问津给予解决。近年来,该企业不但没有设备更新和技术改进,国土部门又违规供地几百亩用于扩建石灰厂等项目。

据了解,原铁本钢铁公司因故破产后,武进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10日裁定确认了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资产于2009年12月12日挂牌拍卖,由东方特钢现有股东通过竞价挂牌于2009年12月29日收购组建。记者驱车在厂区内外转了一圈,只见大型货车装载着已炼好的成品钢锭和不同型号的线材停靠在路边。

厂区占地1000多亩,生产车间烟雾缭绕,排放的粉尘笼罩着紧邻的几十户村民。刺耳的机器轰鸣声不断,几座高炉正在生产着,浓烟滚滚。位于东方特钢的西侧新建有一个石灰厂项目,一片场地上已堆满灰石,工人正在忙碌安装设备。据一位身穿印有“东方特钢”字样工服的工人说,这一片属于东方特钢扩建项目,是生产石灰区,供应给炼钢时的燃料,最近就要生产。还有大片用地未能平整,但已经被围墙围起。

附近的村民们告诉记者,扩建项目没有经过审批,地块属于西墅村村民自留地、农用地和被拆迁的地块,面积有上百亩,是去年初实施拆迁征地,虽然补偿不合理,但考虑到污染严重,村民被迫同意搬迁。扩建项目的道路是去年开始修建的,又投入大型生产石灰设备,闲置的土地正计划建水泥厂。

金钱的抚慰难掩污染之痛

与东方特钢仅一墙之隔的北隍村,村民住宅已经十分不适宜居住,紧靠围墙边的大型机械响声刺耳,燃烧出的烟雾缭绕在80多户村民的生活区内。村民说,每天24小时都是这样,白天还好点,到了晚上机械响声更大,粉尘污染更加严重,因晚上除尘设备停止使用,他们难以入睡,两层门窗常年都是关闭着的。

即使这样,家里厨房等台面上都是黑色粉尘。村民指着门前被粉尘覆盖的蔬菜向记者倾诉说,“比较好洗的菜我们种植,不好洗的菜就不种了,每过两天还要用水浇灌、清洗,我们知道蔬菜已被污染,但是我们还得食用,因家庭收入有限,没有条件每天都去市场购买。”多年来,村民因污染多次向市政府、区政府、镇政府、市环保局、区环保局反映,但一直也没有得到重视和反馈。村民多次请示要求搬迁,请求镇政府给以拆迁安置补偿,镇书记以没钱为由拒绝要求。

全村80多户每年支付10万元污染补偿费用,45%是补偿给种植的农作物,55%是补偿给个人,平均每户只有1000多元,“我们吃的、呼吸的都是污染物,1000元怎么能解决给村民造成的伤害。政府部门相关人员都来现场看过,可就是不采纳我们的请求意见。再这样被粉尘常年污染下去,全村村民生命将会遭受严重影响,主要还会影响到下一代孩子的身体健康。”村民们气愤地说。

环保局认为特钢排污达国标

武进区环保局监察大队查副队长说,“东方特钢原来属于戴国芳的铁本企业总部,事发后,被一个老板接手,原来污染比较严重,排放的都是黄色粉尘,去年投入2个亿进行改造后比以前好了一点,靠近特钢旁边的村民区,政府已有考虑到整体搬迁。关于反映的建设石灰厂项目,正在调查之中”。

区环保新闻发言人徐局长说,“东方特钢早年是铁本企业,近年来,从我们来看环保治理的改善还是变化很大,老的问题已逐步缓解,但是,总污染量还是很大,排污问题正在促进政府再上一些排污设备来逐步完善。前两天我们刚刚检测,几个污染指标都达到国家标准。虽然达到指标,可还有部分村民距离生产区很近,对其也有影响,政府正在计划拆迁。”

关于居民区的防护距离,徐局长说,“防护距离分为卫生防护距离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根据环保测算出来的。石灰厂项目原来是没有,可能是新建的项目,也许还没有生产,我们会查询一下是否申报,再去现场调查。如果发现没有手续,我们会按照国家法规给予处理,最近会把调查结果反馈给你们。”

关于前两天检测结果达到国家标准的详细环评报告,记者提出是否可以公开。徐局长说,“检测结果在检测站,我这里没有,过两天一同提供反馈给你们。”而截止到记者发稿,区环保局也未能提供检测报告。

4月22日,武进区环保局就常州东方特钢有限公司污染情况回复称:近年来,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将东方特钢纳入重点污染源监管,按照国家规定的监管要求实施环境监察,同时针对企业原来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从淘汰落后产能、落实总量减排、开展废水治理、进行粉尘治理、开展二恶英监测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其中,废水治理方面,经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多次抽查监测,外排废水达到排放标准。粉尘治理方面,经监督监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达标。二恶英监测方面,根据2012年度对该公司烧结工段排放废气二恶英监测结果,二恶英排放浓度达到国家《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8662-2012)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环保局的这份书面回复称做了大量工作,各项指标均已达标,但是具体的检测报告区环保局并未提供。从现实情况来看,民众的呼声仍在,污染的企业仍在,违规的土地仍在,非法的建设仍在,区环保局文过饰非,以措施代替成效的做法颇具讽刺意味。

在实施综合利用方面,为节能降耗综合利用高炉煤气,解决富余煤气无序排放污染环境的状况,东方特钢公司拟建设3台冶金石灰窑使用于生产配套,同步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但该项目未向环保部门申报环评文件,违反环保的有关规定。对此,区环保局已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改变用地性质为何无人监管

关于扩建石灰生产项目供地情况,武进国土局卢局长说,该项目是以“同和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为名称进行供地的。江苏省2012年4月就批复了农用地转用,土地是去年一次性供给,以一条路为界两边一共420亩,性质用途为仓储用地,包括主要用于货运、堆场、仓库、货物中心。

关于建石灰生产项目,卢局长说,仓储用地是不能改变土地用途的,如果改变用途就要纠正。相关出让、确认文件不愿公开,但卢局长表示,江苏土地市场网能够查询到。记者查询后得知,同和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是两次以出让方式取得用地使用权,地块名称:湟里镇西墅村晶鑫路西侧和晶鑫路东侧,地块编号分别为GWJ20125406、GWJ20125407,出让面积为120486.82、160206.8平方米(421.461亩),于2013年1月20日成交。

东方特钢以“同和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名称用地,改变了土地性质并且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进行项目建设,国土局为何无动于衷?东方特钢的立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取得、石灰生产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建设等许可是否取得批复?如果取得了批复又是否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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