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小张介绍,他研究生毕业后进入单位三年还没有赶上过分房,但单位在四环内“预定了地”,过两年可能会出较大批的房源,但估计轮不上他;而小张考入了教育部的同学,三年来已经有了两次“分房机会”,但都因为嫌远而放弃;近期他另一位考入北京市统计局的同学顺利以几十万元“买”到了一套西三环的旧房。据悉,北京市属的一些机关单位也同样以经济适用房的名义为职工福利购房。
“公务员的工资中没有包括房价的含量。”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协会专家如是说。但也有专家指出,2007年至今北京房价飞涨,公务员仍能够以每平米几千元的成本价“福利买房”,相当于将房款转移到全社会的税收上。
出路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资料显示,1998年房改开始后,1999年国务院《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从1998年底起,在京中央机关和国家机关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时留了口子,“在一定时期内,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可统一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按建造成本价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出售。”以及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利用现有土地自建住房等。
在业内人士看来,公务员的定向保障房,之所以引起社会关注与质疑,根本原因在于房改不彻底。“现行制度没有单独针对公务员住房的保障,但现在又没有和普通市民一道纳入保障房体系,享受了很多‘优先’的好处。”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说,加上事实上存在不透明,就引起了很多猜测。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表示,现在一定程度地存在公务员优先享受保障房的情况,确实不公平。同时也应该承认,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商品房房价之间有很大的差距。解决公务员住房问题,要考虑到历史和现实情况,核心要从深化住房改革的角度进行。总的思路是要商品化,从工资改革入手,根据明确的政策来执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系主任赵秀池认为,针对各类购房群体,特别是中低收入者,要有不同的解决办法,对于包括公务员在内的“夹心层”可以进行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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