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目标考核或以地方数据为准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06-20 09:40:00

据本报了解,国家统计局在发布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房价的统计时,亦特别标注“本表所列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与北京市有关部门发布的‘新建普通住房价格’在统计口径、统计标准等方面均有不同。”

值得一提的是,在央地房价统计数据的差异下,“国五条”规定的地方房价目标的实现、考核以中央还是地方的数据为准,并未公开明确。

对此,上述国家统计局的人士在电话中告诉本报记者,地方的房价目标制定各有不同,落地的要求也不一样,国家统计局只是按照规定完成统计数据的收集和发布工作,并未听说以国家统计局的房价数据为准来考核地方房价目标实现的情况。

本报记者亦了解,早在2011年,各地在论述当地是否完成房价目标时,均以地方的数据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曾以北京市房地产协会的数据为标准,考核是否完成了年度调控目标,然而,进入2013年,此前曾发布北京月度房价数据的北京市房地产协会却一次也未发布。

对此,北京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陈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回应称,相关数据的研究和收集一直在进行,“观察调控效果是一个长期过程,目前的计划是准备在‘京19条’落地100天的时间节点上在7月初对北京楼市的量价关系做一个详细的分析和解说。”

值得一提的是,“国五条”要求的地方房价目标的有无完成的考核是以国家统计局数据还是地方的数据为准并未明确。

不过,根据上述国家统计局的人士了解的情况,国家统计局只承担发布数据的职能,并未听说各地要以国家统计局数据为最终考核标准的情况。(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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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目标考核或以地方数据为准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3-06-20 09:40:00
国家统计局的一位人士在电话中接受本报记者咨询时称,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统计,是国家统计局和住建部合作,以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为主要来源,按照一套固定的统计口径和标准计算得来,各地的统计口径方法不同,也是产生最终数据不同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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