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达219.57%的债务如何还?
眼下,地方政府不得不面临偿还地方债的压力。据媒体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相关债务中,约有11.37%需要在2013年偿还,合计1.2万亿元。
审计署在《审计结果》中指出,部分地区债务规模增长较快,一些省会城市本级的债务风险凸显,由于偿债能力不足,只能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旧债。
长城证券认为,地方政府加强债务管理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地方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出现增长,但土地出让收入增幅下降,偿债压力加大。同时,部分地区高速公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以及取消收费地区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等,都面临较大压力。
《审计结果》显示:“有10个地区2012年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如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有16个地区债务率超过100%。”
债务率是指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是衡量债务规模大小的指标。在审计署“抽查”的36个地区中,如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债务率最高的达219.57%。
衡量当年还本付息额的指标偿债率,亦不容乐观。有13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偿债率超过20%,最高的达60.15%;如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偿债率最高的达6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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