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绿城高管揭3000万迷局:是为避税 并非行贿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06-18 08:57:00 作者:王丽新
3000万元“行贿”迷局始末
对此,上述绿城集团高管人士向记者坦言,“3000万元融资服务费确实存在。”该人士向记者透露道,当时绿城新疆项目公司的玉园项目推进需要大量资金,而项目还未销售,没有任何利润。在这种情况下,项目此前的股权出让方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星如又向绿城要求提前分红,预分红资金高达1.5亿元。
“在这种困局下,新疆项目公司非常着急去融资。”上述高管人员向本报记者透露,无奈之下,新疆项目公司委托了一家中介顾问寻求融资。后来,这家中介顾问找到了建设银行,因相关费用并不高,新疆项目公司因此获得一笔6亿元融资额。
不过,“绿城新疆项目公司当时与这家中介顾问达成了协议,融资成功后,绿城新疆项目公司向中介顾问支付3000万元的融资服务费”。但是,该中介顾问要求不承担税费,因此新疆项目公司确实“犯了一个大错”,为了逃避相关税费,新疆项目公司向不同个人和单位,包括当时的施工单位等分批发放了这笔融资服务费款项,之后再将这些分批支付的款项汇至上述中介顾问指定的人的账户处。
事实上,“这跟建设银行无任何关系,更称不上‘行贿’”,该高管向记者坦言,不过,新疆项目公司“确实犯了一个错误”,就是“避税”。
除此之外,该绿城高管人士还向记者强调,“2012年初时,绿城集团审计新疆项目公司时发现了其‘避税’行为,马上补交了相关全部税费”。实际上,“这就是3000万元融资服务费产生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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