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北京已具征房产税条件 需考虑民众情绪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3-06-18 08:17:00

北大税法中心副主任孙健波表示北京已具备开征房产税客观条件尚需解决一些技术问题开征房产税需考虑百姓情绪

针对房产税征收拟扩大试点的说法,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孙健波表示,征收房产税应先行立法,北京已基本具备房产税征收条件,是否纳入第二批试点还需考虑具体条件。孙健波坦言,如果把开征房产税的目的看成是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和抑制过度消费,那么北京基本具备了征收房产税的客观条件。

首先,北京这几年房价上涨情况有目共睹,而且先前出台的限购和限价政策,比房产税的力度要大得多。

另外,北京的高档住宅也是全国最多的;同时,北京的增量房和存量房数量也都很可观。

但第二批试点是否能将北京纳入,还要考虑北京的一些其他条件。

除了税基评估中的技术问题以及房屋登记等社会信息信用体系尚不完善等问题外,北京市的房屋属性很复杂。除了一般的商品房之外,还有大量的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等,对不同用途的房产如何适用税率以及如何评估价值成为问题。

另外,在北京的各类单位的情况最为复杂,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协调比较困难。

详细解读

开征房产税需全国人大立法

孙健波强调,如果在全国广泛开征房产税,必须要先立法。税收是法律规定合法地对国民财产权的剥夺,一般都要经过法律程序,由人民代表同意后才能开征,但我国目前“税收法定”环节还有缺失。

孙健波说,之前全国人大对国务院有授权,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国务院可以对税收方面单独立法。这实际上属于“空白授权”,因为此类授权应该是具体明确地就某个事项的授权,而不应是“一揽子”授权。

孙健波认为,对房产税立法可以有几个途径,一是对国务院有关房产税的现行条例进行条文修改;二是将其上升为法律,将房产税纳入到整个地方税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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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北京已具征房产税条件 需考虑民众情绪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2013-06-18 08:17:00
北大税法中心副主任孙健波表示北京已具备开征房产税客观条件尚需解决一些技术问题开征房产税需考虑百姓情绪本报讯针对房产税征收拟扩大试点的说法,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孙健波表示,征收房产税应先行立法,北京已基本具备房产税征收条件,是否纳入第二批试点还需考虑具体条件。孙健波坦言,如果把开征房产税的目的看成是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和抑制过度消费,那么北京基本具备了征收房产税的客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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