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教授胡刚从金融杠杆的角度解释了这一疑惑:“自有资金30%,就可以从银行、信托机构拿到另外70%的款,3个亿的资金就可以撬动10个亿的项目,这是开发商长袖善舞的根本,但是目前的调控措施并未在这个关键点上下工夫。自有资金超过40%,开发商才会有降价出货的压力。”
胡刚同时指出,房地产开发商豪赌政策实际上也冒着巨大的风险,一是房地产市场存在巨大泡沫,未来房价走势并不十分明朗;二是国家调控房价的决心没有丝毫改变,一旦持续严厉调控房地产,开发商很可能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北京严控豪宅市场
6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发文表示进一步加强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
通知称,从今年8月1日起,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楼栋,以及套均建筑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住宅楼栋,申请预售许可时,施工进度应达到以下条件:地上规划层数7层(含)以下的,施工进度应达到主体结构封顶;8层(含)以上的,施工进度应达到地上规划层数1/2以上(且不低于7层)。
此前,北京市预售商品房条件是严格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同时预售商品房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但对工程进度一直未作要求,预售许可门槛与其他省市相比偏低。
对工程建设实行硬性指标后,让商品房的原型先打造出来,有利于购房者更清晰地看到相应产品的结构功能,这样减少了信息不对称性,有利于其更好地决定购买行为。对于开发商而言,产品基本成型有利于降低未来竣工的不确定性。
此外,陈晟认为,国家应在交易程序上完善调控政策,要明确规定具备预售条件的楼盘必须要申请预售证,已经领取预售证的楼盘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开盘,建好的一个楼盘应当要求一次性放盘,同时对违反这些规定的开发商进行重罚,这样才能逼迫实际上已经建好的楼盘顺利入市以增加供应。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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